专家:“试离婚”体现现代人对婚姻的慎重与理性
2012年05月03日15: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试离婚:给危机婚姻一个缓冲期
在“闪婚”“闪离”现象早已令人见怪不怪的当下,“试离婚”悄然升温,再度引起人们关注。“试离婚”也被称为“别居”,是在两个人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不急于在法律上履行离婚手续,先在生活中“离”一段时间,给婚姻一个缓冲期。现代人大多讲究速战速决,“试离婚”的出现,从某种角度,让我们感受到了人们对“快餐式”婚姻态度的改变。当夫妻之间越来越冷漠,都觉得走到尽头的时候,借助约定,短暂地跳离现实角色,用保持距离的方式,对婚姻进行审视。虽然这样的方式不一定行之有效,却体现了现代人对婚姻慎重和理性的态度。
“离婚情绪”催生“试离婚”
须知,即使最幸福的婚姻,也会有拌嘴,一生中也会有离婚的闪念。在一个电视访谈节目中,一些年轻人向金婚夫妇讨教,怎样才能携手走过漫长的婚姻。金婚老者回答:“包容。”所以有人说,婚姻就是一个接一个的“离婚情绪”串联而成的。吵闹的时候,它会突然发泄出来;即便是平静的时候,也可能饱含着这种情绪。
白领刘忻与妻子结婚还不到一年。然而,婚后的日子令刘忻很是郁闷。“她总是在不断地提醒我要重视她,主动向她倾诉我内心的感受。我要是不顺她的意,她就哭诉说我不爱她,直到我百般认错,方能平息。其实过日子又不是谈恋爱,职场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又大,哪有心情把情话天天挂在嘴边?况且对大部分男人来说,爱是要用行动表示的。谁都希望婚姻能够天长地久,但这样的状态如果天长地久的话,不崩溃才怪!可如果离婚的话,似乎又太严重,也太不慎重了。”
刘忻称,像他这样有“离婚情绪”的大有人在。专家认为,存在“离婚情绪”未必是件坏事,至少说明他们对生活和婚姻还有要求和渴望。婚姻是连续的,而“离婚情绪”是断断续续、间歇性发作的,关键看你如何掌控。在无法确定自己所想的情况下,“试离婚”是个理智的选择。
“试离婚”后离得无憾
手续越来越简便,让离婚变得越来越容易。于是,有些还未走到山穷水尽的夫妻,仅仅是冲动草率地下了决心,再想回头时发现已覆水难收。要维持一段长久的婚姻不仅要靠爱情本身,更需要妥协和坚持。有时候,给彼此一点自由和空间,在旁观者的立场上审视自己的婚姻,不仅是一种慎重,更是理性的责任。
白领尤嘉称,“试离婚”让她终于清楚自己想要的生活。结婚第4年,她的婚姻搁浅了。婚后丈夫在经济上给予了她极大的满足,但他们之间几乎“零交流”。丈夫忙于事业,家中的一切都靠她打理。怀孕时,她妊娠反应强烈,几乎不能进食。家人告诉他后,他扔出一叠钱给保姆,就算完事了。很多时候,她找借口吵架,丈夫却一走了之。丈夫常说,他的一切辛劳都是为了这个家。但这个家经常只有保姆和她两个人,她常常有种错觉:自己结婚了吗?后来,她流产了。那些天,丈夫抽空去医院看她,她也感觉到了他的失落和愧疚。但是,她一回家,丈夫又开始早出晚归。尽管她有优越的物质条件,但精神的匮乏让她感到濒临崩溃般的窒息。
尤嘉想到了离婚,但丈夫不同意,于是她提出了“试离婚”。不久,她搬出去自己租房住。在分开的3个月里,她没有与丈夫联系,也拒绝他的打扰。虽然物质条件今非昔比,但她很享受当下的生活。之后,她正式向丈夫提出了离婚。
尤嘉的情况也并非个例。专家认为,有些夫妻在经过“试离婚”的阶段后,发现双方的确不合适,此时再正式结束这段关系,对双方的伤害都会比较小。
对“试离婚”褒贬不一
对于“试离婚”这一现象,褒贬不一。不少网友对其持肯定态度。
网友“崔晓燕”称:“心理专家描述感情世界里人们的心态是"热恋—婚姻—无趣—疲惫—逃离","试离婚"对于那些对婚姻感到无趣、想逃离的人来说不失为一件好事,那些试离之后依然能够相亲相爱的夫妻,会将婚姻继续下去,并进行到底。”
“试婚是同居,"试离婚"也就是分居。相比前者,我更支持后者。既然打算分居,感情必然已出现危机,但很多时候是一时的冲动,各自分开冷静面对,或许发现彼此还是最合适的一对。” 网友“胡晓”如是说。
网友“无涯”也认为:“对于婚姻出现问题而暂时无法做出离婚决定的夫妻来说,"试离婚"是必要的选择。因为,在给予彼此充分自由和冷静的时间里,既能反思问题,也能对彼此有一个重新认识,最后做出的决定才更为理性和慎重。”
然而,也有网友并不看好“试离婚”的做法。
“试吃、试喝、试婚都可以,但千万别"试离婚"!”网友“凌宛凝”认为,“一旦有这个想法,就离真离婚不远了。夫妻间有什么事不能好好沟通呢?何必用"试离婚"来考验双方感情?时间一长,免不了会假戏真做!”
网友“九韶”表示:“"试离婚",归根到底是为了离婚而试的,即使最后没真离,可心里不会有疙瘩吗?以后再吵架时,不会怀疑对方在"试离婚"那段时间里有什么猫儿腻吗?不会觉得"反正离开你我也试过了,不是不能活"而不再迁就,激化矛盾吗?”
针对“试离婚”的做法,上海社科院婚姻家庭学专家徐安琪认为,新《婚姻登记条例》简化了协议离婚手续,是导致部分夫妻一时冲动而“闪离”的原因之一。而在离婚前进行“试离婚”过渡,给双方一段“冷却期”慎重考虑,是一种挽救家庭、婚姻的有效方法。徐安琪还透露,法学家已向有关部门呼吁,建立离婚前分居制度,设置一段法定分居期,既可防范冲动离婚,也可对感情破裂、却因种种原因需保持婚姻关系的夫妻,进行权利、义务上的法律约束。
但也有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将“试离婚”提升为国家司法机构中的一项制度执行,有些“不太合适”。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张法官指出:这种做法从广义上来说,违背了公民结婚、离婚的自由权;从具体操作上也存在很大弊端,作为法官只能依据《婚姻法》关于判决离婚的条例进行判决,很难准确判断、认定离婚当事人双方的感情程度、婚姻实际状况,也就无法界定当事人属于应该离婚还是 “试离婚”;从我国目前判决离婚的司法程序上来看,双方从开始提请诉讼到一审判决,正常时间需经过6个月,最快也要3个月。这段时间内,双方如果反悔,可随时撤诉,某种程度上已经给离婚当事人留下了一个相对冷静、缓冲的时间。张法官还认为,所谓 “试离婚”,不过是“分居”现象的一个别称,它确实有着积极的一面,但如果在国家没有制定相应的科学、严谨的“分居”法规之前,“试离婚”这一方式乱加套用,难免会被一些对爱情、婚姻图谋不轨之人所利用,让当事人处于自相矛盾的尴尬境地。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顾教授则表示:婚姻始终是个人行为,当一个社会现象产生的时候,我们更多考虑的应该是此事对当事人的意义,而非社会影响。“试离婚”只要是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决个人问题的一种手段,作为旁观者,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把决定的权利放给当事人,而不要横加干涉和指责。(石茗)
作者:石茗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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