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会组织七项目获中央财政335万元支持
2012年05月04日10:37
来源:中国政府网
“虽然只有50万元,但这是我们营业4年来收到的第一笔政府资金支持。今年我们准备为200名左右的低保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把这笔钱用在最需帮助的老年人身上。”5月3日上午,在济南召开的山东省中央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推进会上,获得支持的聊城市鸿福老年公寓董事长岳东银坚定地表示。
为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今年中央财政首次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这也标志着在我国喊了多年的“政府购买服务”,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徐建国介绍,目前山东省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4.1万家,经过层层选拔,4月24日,山东省申报的7个项目获得民政部批准,分别获得40万至55万元不等的资金,总共争取资金335万元,项目数量和资金总量均居全国第二位。
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山东省7个项目分别是:聊城市鸿福老年公寓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示范项目、莘县社会福利医院低保及其他弱势群体疾病防治服务示范项目、山东施尔明眼科医院“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防盲复明”试点项目、山东省残疾人第一康复医院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省民政厅社会组织人员培训示范项目、威海市慈善总会慈善大病救助示范项目和青岛你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失地农民社会关爱示范项目。
据了解,和以往财政拨款层层拨付不同,此次拨款是由中央国库账户直接拨付获支持的社会组织账户,4月27日,整个项目资金的80%已分别到账。项目中期报告获得通过后,拨付剩余的20%。而对于公众关心的资金管理使用,将采取民政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方式,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泰山管理学院院长马方认为,近年来,山东省社会组织尽管有了长足发展,但总体上仍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资金和资源不足,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此次中央财政专门拨付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渠道,对其提升自主发展、自我管理的能力,扩大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都将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记者贾瑞君)
作者:贾瑞君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