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5月4日讯(记者 曹剑 通讯员 周惠娟)村支部书记王某喝了一碗白酒、一瓶啤酒开车回家,等红灯时竟酣睡在车里,被巡逻民警逮住。据悉,王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2011年6月,王某和生意伙伴李某来到饭店对酌起来。王某一茶碗白酒下了肚,接着又一瓶啤酒也喝光,一直到下午近5点。王某不顾朋友挽留,开着轻型小货回家。王某驾车经过新泰市青龙路与东周路十字路口时,正好赶上红灯,一阵困意袭来,王某躺在驾驶座上睡着了,后面车辆不得不绕行。
新泰市公安局防暴大队民警巡逻经过时,发现了这辆异样的轻型货车。民警发现车未熄火,驾驶员躺在驾驶座上呼呼大睡,随即将其送到青云派出所。经检测,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0.5mg/100ml,属醉酒驾驶。
新泰市公安局当日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2011年7月,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吊销王某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12年5月,新泰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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