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超市收银台弄错消费额 115元刷115000元
2012年05月05日18: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温州5月5日电(记者 童静宜 实习生 郁丽娟 通讯员 周积巧)近日,浙江温州某消费者在温州市人本超市杏花路店刷卡消费时,收银员误操作将115元刷成了115000元。虽然该超市发现错误后及时把钱退回消费者卡里,但遗留问题一时无法解决。后经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与该市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协调,信用卡中心将当事人被误刷卡消费的记录予以清除,同时退回所扣的800余元费用。
据了解,当事人有一张交通银行信用卡信用额度不足4万,按理说十一万多如此大的金额本来是刷不出来的,巧合的是当事人近日要买车,向交通银行申请了一个大额的分期付款业务。这115000块钱的交易,银行操作系统就默认为当事人要进行分期付款,于是这钱就从卡上顺利划走了。人本超市杏花路店发现错误后,及时将115000元钱扣除超市里的消费款从账户上划回至当事人的信用卡里。
钱虽然退回来了,但遗留的问题却一时无法解决:1、当事人刷卡消费的钱已经被银行系统默认为分期付款并扣分期付款的一期手续费即总金额的千分之7.2,也即800余元如何处理?2、大额分期付款这一申请已经用过,近期不能再申请;3、信用卡取现是需要高额的手续费,当事人也无法取这个钱出来做他用。
据悉,就这几个问题鹿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联系了交通银行的发卡方,建议银行将这次消费记录做为误操作取消掉。但交通银行投诉接待人员称这是消费者个人行为,银行操作系统有严格的程序,原则上不能予以更改,建议消费者用卡里的现金余额尽快刷卡提车,然后在超市的消费可以当分期付款程序走下去。同时,交通银行投诉接待人员表示会将工商部门反映的这一情况向上级请示汇报,近期给予最终答复。
另据了解,最后温州人本超市方面认可了给消费者造成的后续问题,主动提出以现金方式为消费者承担部分损失,当事人表示同意。5月3日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联系了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将当事人被误刷卡消费的记录予以清除,同时退回所扣的800余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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