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壮阳春胶囊等15种药品和医疗器械因广告严重违规被暂停销售。
被暂停销售的13种药品为:广西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广东国医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尔心胶囊”;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龙补肾合剂”;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阳春胶囊”;通化民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壮阳春胶囊”;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固本延龄丸”;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延寿片”;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气血双补丸”;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寿胶囊”;安徽国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味养心健脾胶囊”;广西邦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龙药膏”;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瓜糖安胶囊”;贵阳永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痞和胃胶囊”。
被暂停销售的2种医疗器械为:北京好视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视力眼贴”;青岛伍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铁腰板”。
据介绍,这些违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均未经备案擅自发布,并使用绝对化、承诺性的语言对产品功效进行不科学的断言和保证等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造成了恶劣影响。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药品、医疗器械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在辖区内销售。
目前,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药监部门已责令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对相关产品下架,暂停销售。(记者胡芳 通讯员闫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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