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卫生局联合推出三举措化解医疗纠纷
中山市欲化解医疗纠纷的举措
1 引入“第三方”,完善依法调处医疗纠纷工作机制
2 警方主动介入,严防“医闹”于未然
3 提高“三医”水平,从源头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本报讯(记者王广永、胡迪、幸琦昕)记者从中山市政府5月5日召开的媒体沟通会上获悉,中山市公安局与卫生局联合推出三举措,解决存在的医疗纠纷,欲使中山成为无“医闹”城市。
据了解,4月17日,中山市以两办(市委办与市府办)的名义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对日益多发的医疗纠纷案件进行规范化处理。该工作意见一出台便引起市民的各种热议。
无独有偶,时隔不足半月,4月30日,国家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无意间的“灵犀”之措,无疑对恶意扰乱医疗卫生部门的行为挥出了一记重拳。
办法:
引入“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
中山市卫生局局长梁卫华称,谁也不敢保证医院永远不会做错事,做错事后如何合理地解决才是问题的关键。采取堵医院、闹医院、打医生等做法明显是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记者了解到,为了正确引导、疏导、解决医疗纠纷,不让医疗纠纷演化成为“医闹”事故,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谭培安,市政府副市长吴月霞亲自挂帅,建立起了市镇两级的医疗纠纷综合处置联席会议制度。
4月17日,中山市委办与市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并且制定了具体操作的细则和工作指引。
记者了解到,中山已通过多个层面推进医疗纠纷处置工作,并且积极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协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以及诉讼等方式解决医疗纠纷。
根据该工作意见要求,首先要求医疗机构加强管理,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要积极化解矛盾,杜绝隐瞒、拖延、推诿等现象。
第二,当医患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要积极引导患者家属进入司法调解程序,通过医疗纠纷等“第三方”机制,增强依法调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三,当司法调解未果时,要引导患者家属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据了解,自该意见颁布以后,中山已成功解决两起医疗纠纷。
警方:
处理纠纷时疏优于堵
谭培安称,由于医学的高度专业性,导致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产生医疗纠纷在所难免,对医疗纠纷的处理,需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决不能采取堵医院、闹医院、打医生、设灵堂等“医闹”的过激暴力行为。
谭培安认为,在处理医疗纠纷问题时,防范胜于处置,而处置则疏优于堵。在市民的诉求不影响医疗机构管理秩序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应该积极倾听,做好调查、解答和处理患者或者家属的工作。
谭培安表示,对于企图通过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聚众闹事等满足非法利益诉求,甚至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医闹”行为时,公安部门将坚决予以制止,将“医闹”防控于未然,不能让“医闹”在警察眼皮底下犯罪。
而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据了解,目前全市各公立医院已经成立了警务室,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记者获悉,中山除了完善依法调处医疗纠纷工作机制以及警方主动介入严防“医闹”两项措施外,在卫生系统内还发起了“修身”行动,提高“医德、医风、医技”的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减少医患矛盾,从源头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释疑1
公安介入“医闹”是否损害了患者利益?
谭培安解释称,医疗纠纷与“医闹”是两码事,应该严格区分开来,医疗纠纷不可能完全避免,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解决。但演变成“医闹”后,性质就完全变了。他说,公安主动介入即将演化成“医闹”的医疗纠纷实际上是对患者负责任的一种态度,保护了他们的利益。
“本来患者家属已经受到了伤害,很伤心了,一旦他们去医院打闹,构成了治安甚至刑事案后,警方必然会依法进行惩处”,谭培安认为,警方坚决不让患者及家属“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二次伤害的情况出现。此外,“医闹”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医院的利益,而且还损害了其他患者的利益,实际上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释疑2
“第三方”是否具有公正性和权威性?
根据中山市两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我市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在解决医疗纠纷时还引入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机制。这个“第三方”是由哪些人组成的,是不是医疗机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呢?他们做出的判定是否具有公正性与权威性?
中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这些“第三方”是由省医学会和市医学会人员组成的专家库,有医学、药学、社会学、法学等专家,不收取患者任何费用,一旦患者与医疗机构发生纠纷,将从这些专家库中抽取人员进行协调。因为这个“第三方”独立于医患双方,因此可以做到更中立、更客观,既能保证公正性又不失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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