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局长孙明扬30日接纳由课程发展议会修订的香港中小学“德育及国民教育科”课程指引。
教育局当天向学校发出通告,建议小学于2012至2013学年,中学与2013至2014学年开始推行“德育及国民教育科”。为使学校有充裕时间筹备和规划,教育局让学校以三年为“开展期”,中小学须依据课程指引,并按学校的实际情况,为全面推行本科作好规划和部署,包括课程规划、成立本科教学团队、发展学与教资源等,并反映在“学校发展计划”和“学校周年计划”中。
课程发展议会下辖的德育及国民教育专责委员会主席李焯芬表示,推广德育及公民教育一直是学校课程的一部分。“德育及国民教育科”重视培育学生正面的价值观及责任感,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个人品德和国民素质,从而丰富生命内涵,确立个人于家庭、社群、国家及世界范畴的身份认同。
全面推行后,在小学至初中(中一至中三)学习阶段,学校会依据课程指引,弹性安排总课时的3%至5%(即每周安排约一至两节)推行“德育及国民教育科”。在高中学习阶段(中四至中六),学校可作出弹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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