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肇事后指使员工顶替 被警方识破遭刑事拘留
2012年05月08日04:37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警方识破将肇事者刑事拘留
本报讯 (记者潘斌、胡迪 通讯员刘洪希、李军民)日前,贵州籍男子王某无证驾驶小客车在开发区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后座70余岁的乘客伤重不治。事发后,王某指使手下员工吕某驾驶肇事车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但被识破。5月4日,王某归案。
5月2日10时25分,开发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开发区东镇大道港华医院路段发生一宗小客车撞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后座的一名70余岁的乘客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不久后,一男子驾驶粤TWL3×0号牌小客车来到开发区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该男子自称姓吕,是开发区东镇大道港华医院路段车祸的肇事司机。但在询问过程中,吕某对案发地点、经过等案件的有关细节模糊不清,支支吾吾。民警当即意识到吕某可能存在冒名顶替嫌疑,于是一一指正,并耐心教育,阐明了冒名顶替的后果和危害。见事情败露,吕某最后交代真正的肇事者是他的老板王某。
民警随后多次联系王某,但王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到案接受调查。开发区交警大队遂将案情通报市公安交警支队侦查大队,请求协助侦查。两大队随后成立专案组,联手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排查,专案组民警准确掌握了王某的社会关系、工作单位和落脚点,并对王某展开全方位的布控,同时找到了王某的妻子石某,要求规劝王某投案自首。
5月4日上午11时许,自知难逃法网的王某最终来到开发区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据交代,王某事发前为一建筑工地的小包工头。当天事发后,想到自己无证驾驶,害怕承担责任,于是当即驾车逃离现场,并指使吕某冒充肇事司机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但没想到被当即识破。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由开发区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作者:潘斌 胡迪 刘洪希 李军民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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