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二级以上医院设医疗责任风险金 付医疗纠纷
2012年05月08日12:57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5月8日消息(河南台记者花栀子)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 现在医患纠纷受到了社会的强烈关注,但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却不多。本月起,河南省尝试在全省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设立医疗风险金,用于支付因医疗纠纷产生的赔偿。
这个文件是《河南省医疗责任风险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亮点就是,设立专门的资金来解决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具体的规定是,从5月起,河南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因医疗纠纷产生的医疗赔偿,将从专门的医疗责任风险金中支付。风险金的规模,三级医院按照年医疗收入的千分之二进行记取,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按照年医疗收入的千分之三进行记取。也就是说,风险金是医疗机构“自掏腰包”。
这些风险金使用起来要经过一些认定程序。首先,医疗责任风险金是专款专用,以省辖市为单位,由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其中河南省卫生厅和河南省财政厅负责省直医院的医疗责任风险金管理。而医疗赔偿的依据有三个,分别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经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达成的协议,以及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为了避免单位替个人赔付,出现医生医疗质量下降,文件还规定了一些奖惩办法,奖励办法是:医疗机构连续三年,纠纷赔偿金不到风险金一半的,将降低其筹资基数30%。惩罚办法是:连续两年赔偿金超过风险金一半的单位,将提高其筹资基数20%,对连续三年纠纷赔偿金超过风险金一半的单位,将提高筹资基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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