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约会女网友被诱哄拍下“裸照”遭敲诈
2012年05月08日17: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盐城5月8日电(谷华 成正宜)“给我五万块,不然我就把你的裸照寄到你家里和单位去。”面对女网友的威胁,男子李某最终选择了报警。5月8日,江苏盐城市盐都区法院对该起敲诈勒索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年近四十的彭某,本来和丈夫在外地做服装生意,今年初回到盐都区的家中,闲暇无事的她迷恋上了QQ网聊,并在网上认识了市区的男子李某。两人聊得投机,便打算出来见面,今年3月13日,两人相约来到盐城市中心吃晚饭。吃饭过程中李某打量着这个素未谋面的彭某,虽已近四十,但保养得不错,让他一度想入非非。
饭后,李某依彭某的邀请,来到彭某事先在某宾馆开好的房间内。按耐不住的李某,想和彭某发生性关系,但彭某诱哄李某脱掉衣服,先跳一段“霹雳舞”。这时的李某欣然答应,不料已经被彭玉拍下了自己的“裸照”。跳完舞后,彭某要李某陪她逛街并给她买衣服、鞋子,李某眼看彭某并没有和自己发生关系的意图,便拒绝了彭某的要求,离开了宾馆。
次日,李某收到彭某的一条短信:“给我五万块钱,不然我把你的裸照发给你妻子、女儿和单位去”。惊慌不已的李某和彭某讨价还价,最后给了彭某三万元。事后,李某越想越后悔,于是鼓起勇气向警方报案。
盐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彭某以毁坏他人名誉为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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