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5年全省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 将采取多项措施告别灰霾天
文/记者杜娟 通讯员钟奇振
过去5年来,全省环境质量的确在不断改善,2011年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比2007年下降28.6%、3.6%和14.3%。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较2007年上升了10.4个百分点。
珠三角为首个公布PM2.5城市群
广东经济发展水平较大,随着而来的就是巨大的环境压力。至2007年底,全省仍有14.4%的省控断面水质劣于类。而经过五年的努力,全省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据初步统计,2011年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比2007年下降28.6%、3.6%和14.3%。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2011年生态质量(EI指数)考核得80.7分,较2007年增加了1.6分,远高于全国平均的50.3分,位居全国第4。
今年2月29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其中新增了PM2.5和臭氧等空气质量监测指标。3月8日,广东率先按照国家最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珠三角首批17个自动监测站点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广州和深圳两市的监测结果也在同一天发布,珠三角成为全国首个公布PM2.5的城市群。
广东将重点淘汰黄标运营车
公布了新的数据意味着达标率将大幅下降。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假如按“新标准”进行评价,珠三角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将下降至60%~90%左右甚至更低一些。据环保部门透露,今年广东将采取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多措并举减少PM2.5。
省环保厅指出,今后珠三角地区各市城区和近郊区原则上不安排可能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并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大小火电的淘汰力度,继续推进火电机组二氧化硫治理工程建设,封闭或取消脱硫电厂的旁路烟道,彻底杜绝偷排。全面推动燃煤火电机组降氮脱硝改造,2012年底前,珠三角地区要完成982万千瓦装机容量的降氮脱硝工程改造。
同时,珠三角地区严格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工况法检测,全省继续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加快淘汰黄标车。据悉,省环保厅制定了《加快广东省“黄标车”更新淘汰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要求,中、重型载货、大型载客“黄标车”和营运、企事业单位“黄标车”共约46万辆是更新淘汰的重点。到2015年,实现珠三角地区基本淘汰全部“黄标车”。
与此同时,广州方面也正在制定未来5年的空气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并提出通过开展十大防治行动,采取八大保障措施,落实5659项防治项目,实现一年打好基础、三年发展提升、五年明显控制的阶段目标。到2016年底,广州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要下降12%,PM2.5要降7%,二氧化硫降12%,二氧化氮降10%以上,让灰霾、酸雨、臭氧等突出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明显改善空气质量。
行动方案还提出,广州将进一步增加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在目前10个国控点的基础上,到2013年3月底前,PM2.5监测站点达到20个左右,2013年底前,在人流密集区域建成2个敏感站点,全市PM2.5监测站点达到48个左右。到2014年底前,再增加2个人流密集区域敏感点的建设,PM2.5监测站点达到50个左右。
“诗意栖居”赋予
发展真价值
练洪洋
“人,诗意地栖居”,德国古典诗人荷尔德林为后世描绘了“幸福”臻境。显然,空气浊了、水脏了、食物不安全了,“诗意”从何而来?“如果不能让老百姓喝上干净的放心水,人均GDP就是达到2万美元,也不算科学发展。”
“如果人生纯属辛劳,人就会仰天而问:难道我所求太多以至无法生存?”是的,为GDP,为财富,我们“所求太多”,所以失去也多。到头来我们发现,牺牲环境换取的经济繁荣是虚假的、短暂的繁荣,经济发展的同时给老百姓留下优美的环境,才是真繁荣、真功夫。不解决与群众民生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幸福广东就无从谈起,和谐社会就无法实现。
“上要对得起祖宗,下要对得起子孙”是责任;“让群众可以呼吸更好的空气”是目标,GDP增长是“加法”,节能降耗是“减法”。“腾笼换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是看得见、摸得着、行之有效的重要抓手。以环保倒逼企业转型,难免“阵痛”,然而雨过天睛之后,环境污染势头得到遏制,企业获得更强的竞争力,方能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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