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没了,老人的心一下子空了
一个是女协勤,一个是出狱男,两人因工作地点近而相识,又因不够了解对方而生隙 防了一个月,还是没躲过那七刀 新闻回顾 5月7日12时35分许,和平区市府大路167号门前,一名正在执勤的女交通协管员被人当街刺死。1个小时后,警方将藏匿在八经街64号一单元2楼一民宅中的男性犯罪嫌疑人包围。男子打开煤气放火烧屋,并挥刀自残,后被警方控制。据了解,死者生前与该男子为情侣关系,并多次遭男子殴打。
从女儿被殴打跳楼,到女儿被刺死在工作岗位上,祝家人度过了难熬的一个月。
“她命不好,伺候走一个,又找了这么一个……”73岁老父亲摇头嗟叹,杀死自己女儿的李彦曾扬言杀死他们全家,老人每日守着一根木棒睡觉,“他要是顺窗户爬上来,我拼了一条老命也要护老伴跟女儿逃命……”
可现在女儿没了,两位老人的心也一下子空了。
日久生情:一个看车,一个协勤 “他俩应该处了三四个月,但我们都不知道,直到4月6号我接到警方通知说我女儿出事了。”在和平区盘锦路19号一栋老式居民楼里,祝玉秀的父亲祝大爷面对记者,将思绪拉回到32天前。
“我身上揣了1000块钱,到派出所看到我女儿。她的脸被打得不像样子,身上也有伤。我就问是谁打的,她才跟我们讲她处了一个对象,是对象给打的,还被迫从2楼跳下。”老人说,女儿的丈夫患了12年糖尿病综合征,祝玉秀一直伺候爱人,“他们是特困,生活特别拮据。一年多以前,她丈夫患病过世,给她跟孩子留下八经街那间34平方米的房子。”
9年来,祝玉秀一直都在民族电影院附近协勤。“因为社区照顾她家困难,给她安排这份工作。她就因为这份工作认识了2011年刚被释放的李彦。”祝大爷讲,李彦当时在民族电影院看车,自称从未结过婚。慢慢地,丧偶的祝玉秀与李彦双方互生好感,走到了一起。不知是女儿不了解李彦的身世,还是宁愿相信李彦已经改造好,祝大爷连说“我孩子太老实,怎么能不对人多了解就在一起呢?”
“我后来才从派出所得知,这个李彦蹲过两次大牢,一次7年,一次14年。”祝大爷说,4月6日得知女儿有这么一个对象后,噩梦开始。
被逼跳楼:只因与男性朋友通电话 4月6日夜,祝家老两口带着祝玉秀看病,李彦却摸到祝家的小区,开始进行“报复”。“李彦不知道我家具体是哪家,把这栋楼包括我家在内的楼上楼下砸了好几家。用大砖头砸门,用脚踹。”当天祝家人回家后,便接到李彦的电话,“说要杀我们全家,骂的话就没法听了。”
祝玉秀住院的这段期间,开始跟父母说起自己几个月来的非人待遇。“手机给没收,不能跟男同事说话。我女儿要是给她自己儿子钱,被李彦知道也要挨打。她以前的老婆婆过世了,李彦都不让去。”祝大爷说,4月6日跳楼事件的起因就是李彦得知祝玉秀与一男性朋友打电话,就将祝玉秀的鼻梁骨、眉骨打折,并造成脑血肿。
祝大爷认为,这件事发生后,女儿跟李彦之间的感情已经不复存在。“她想跟李彦分手,但对方不同意。李彦的妹妹还来说情,想要私了,被我拒绝了,我就想告他!”祝大爷说,“我花了950块钱带孩子做伤残鉴定,证明她受到轻伤害。我已经把这个结果提交给派出所。”
祝家人说,从那时起,祝玉秀就再没回过八经街那个家,那里一直被李彦霸占着。祝家人为了躲避他们眼中的“恶魔”,甚至连住宅电话都换了。
尸检结果:连中7刀,划破心脏 “女儿跟我老伴住大屋,我自己住靠门口的小屋,我这一个月一直准备一根棒子,连衣服都不敢脱。我寻思李彦要是来报复,我就搭上一条老命,让她俩跑……”祝大爷说这话时表情很无助。老伴姜大娘还曾拖着一双不灵便的腿送女儿上班一段时间,“后来单位照顾我们,给她安排到刑警队附近执勤。结果,刚换岗第一天,她就……”
昨日17时许,祝玉秀的妹夫回来,“尸检做完了,一共中了7刀,最致命的是在胸口处,心脏直接被刺破。法医说,就算被扎在医院门口也没办法救活。现在已经把遗体送到了文官屯火葬场。”
祝家人认为,如果一个月前跳楼事件后,李彦就被逮捕,惨剧也许就能避免。祝玉秀22岁的儿子今年即将大专毕业,面对母亲被杀害的事实,小伙子一直不太愿意讲话。
八经街派出所回应说,祝玉秀被殴打后,曾到派出所表示不追究李彦的刑事责任。因此,派出所也没办法处理。而昨日早6时10分许,犯罪嫌疑人李彦因抢救无效身亡。
警方表示,李彦户籍上只有他单独一人,暂时还没有办法联系上他的家属。但祝家人表示,一定会继续为祝玉秀的死亡讨一个说法。本报记者 刘钊 摄影 王伊西
在沈阳,目前有很多人选择“隐婚”像夫妻一样生活,却不婚姻登记,如祝玉秀和李彦这样。对这种生活方式,社会上有一个更为流行的说法“搭伙”。
据了解,不少单身中老年人走向“搭伙”,因为过不了财产和子女这一关。与此同时,尽管“搭伙”能带来暂时的平静和安稳,但其中一人过世,或是因发生矛盾分手时,种种问题就会暴发。因为没有婚姻登记,搭伙人无法按照法律规定,以配偶身份成为法定继承人。也因为没有婚姻登记,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中国法学会会员李振革认为,选择搭伙存在许多隐患。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办理婚姻登记,婚姻关系无效,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李振革表示,尽管法学界有专家提出,可设计“非婚同居”制度,为“隐婚”提供法律保障,但在现有婚姻法律制度下,全社会应更多思考如何为再婚登记提供帮助。
作者:刘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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