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林君)请了一个钟点工,还没开始打扫卫生就出了意外。因为没有任何保险,钟点工要求雇主赔付医疗费和误工费,这让雇主直喊冤枉。最近,住在莲花五村莲花花园的庄女士,便碰上了这么一件让她闹心的事情。
案例A
没保险
摔伤索要误工费
4月15日,庄女士通过莲花二村一家家政公司请了钟点工小王。没想到,小王刚开始清洁卫生间墙壁时,不小心从椅子上摔了下来。庄女士和丈夫立即将小王送到医院检查。经过诊断,小王右膝前交叉韧带断裂,内侧副韧带损伤,需要静养2个月。
庄女士觉得,小王毕竟是在自己家里受的伤,除了替她出当天的诊疗费以外,还给了她500元现金。
前几天,小王打电话给庄女士,说她看病住院前后一共花了近5000元,因为没有医保,一分也报不了。她要求庄女士支付医药费,以及她之后2个月的工钱,作为误工费。
“她还没开始为我服务就受伤了,况且,我提供给她支撑的椅子是好的,凭什么让我出这笔费用?”庄女士当即拒绝了。庄女士认为,小王是她通过家政公司找来的,家政公司理应承担起全部责任。
然而,家政公司却答复,他们只是中介公司,负责给雇主和雇员提供交接的平台,他们与小王并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因此他们不负责小王的工伤、意外保险之类的。
庄女士一下子懵了。更让她不解的是,作为一个存在风险的服务行业,钟点工们为什么不交任何保险?
案例B
没合同
伤眼索赔10万元
无独有偶,住在禹洲花园的黄先生也遇到了跟庄女士一样的问题。
2年前,经熟人介绍,黄先生请了40岁的张阿姨当保姆。每天除了做些家务外,还负责照顾黄先生女儿养的两只小狗。
半个月前的一天中午,保姆忽然告诉黄先生,她在收拾狗窝时,不小心被粘在破垫子上的碎骨头伤到了眼睛,要请假去医院看看。第二天保姆没来上班,说眼疾越来越严重。
过了几天,保姆打电话说,她的左眼被诊断为角膜损伤,后来因真菌感染继发了严重的角膜炎和眼内炎,并出现了积脓。医生建议她作左眼摘除。因为没有医保,她希望黄先生能帮她出这笔医疗费。“我当时觉得她可怜,而且这两年在我们家也还尽职尽责,就给了她5000元。”让黄先生意想不到的是,做完手术后,张阿姨的家人来找他,说张阿姨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申请不了工伤,以后也不能再工作,希望黄先生能支付残疾赔偿金10万元。如果不给,就要把他告上法庭。
这让黄先生觉得很冤枉。他觉得,保姆受伤并不是他直接导致的,现在保姆似乎把责任都推到他身上,这让他觉得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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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聘请有社保的家政
对此,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的,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使自己受到损害,则根据提供劳务与接受劳务的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业主若是直接雇用家政人员从事家政活动,家政人员在从事家政过程中受到伤害,则根据业主与家政人员的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如果家政人员由业主通过家政公司聘请,发生家政人员人身损害时,除非是业主向家政人员提出错误的指示,否则一般是由家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与业主无关。而中介公司仅仅是为家政人员与业主之间提供居间信息,一般不承担责任。
为了避免业主出现此方面的纠纷,郑志宁建议业主通过与家政公司签订协议的方式直接从家政公司聘请有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家政人员,这样,即使出现家政人员受伤的情况,家政人员的经济损失也可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的方式予以解决。(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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