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记者胡迪、王广永
昨日本报第1纸报道了清凉夏日,慎防走光的事情,引起了广大市民以及网友的广泛关注,网友惊呼原来防走光还是个“技术活”。的确如报道所言,这天是越来越热,不少爱美女性的裙子是越穿越短。殊不知漂亮MM的超短裙、吊带装也引来了不少好“色”之友的目光,甚至“咸猪手”。这一问题也成为困扰不少女士的一件烦恼事。而连日来,中山本地论坛上也多有关于在公交车、商场等公共场所遭遇“性骚扰”的热议,就此本报也邀请中山市公安局的权威专家来教市民如何在夏季防止遭到“色狼”性骚扰。
网友声音: @浦峰捉影: 能走光的一般都是故意的。 网友曝“公交车揩油”事件 近日,中山市各大论坛不断有网友发帖讲述自己在公共场所碰到“色狼”的遭遇,引起了众网友的关注和讨论。5月4日,一网友在oncity论坛上发帖称“捏女生pp,公交车色狼再现”,网友图文并茂将一男子在公交车上猥亵身穿裙子女事主臀部的经过详细说了一遍,网友纷纷“谴责”无耻的好色之徒,还有人表示现在很多人都用上了“专业设备”来偷看女士的裙底风光,真是防不胜防呀!
5月1日,网友“秀秀990”在中山另一论坛发帖称,“五一”期间她的朋友在公交车上除了包险被偷走外,还被一猥琐男子猥亵。这位网友气愤地说:“这种变态男都有……之前有听过被色魔摸大腿,现在还听到这种事情。实在是让我受不了打击,总之一句话:出门千万小心……”这位网友透露,她的朋友在公交车上遭到“揩油”后,狠狠地踩了那个男子一脚。最后她还提醒网友说:“姐妹们,夏天穿超短裙,超短裤,还是要小心那些变态男”。
争议:“性骚扰”OR“引诱”? 公共场所“性骚扰”其实也不是一个新鲜话题。而穿得少,就一定会发生“性骚扰”吗?它们之间似乎并不存在必然关系。“夏天了,有些时候是穿得少了些,是正常的现象,有些人就趁机揩油,这当然算"性骚扰"!”网友阿华认为,男人们应该有起码的自控力和自制力,不能因为女人穿得少就去“性骚扰”,那是“强盗”逻辑。“总不能让人捂得严严实实的吧!”阿华说。
记者也曾遇到过一些人经常谈论美腿之类的话题,或许说这话时并未有什么非分之想,但却代表了很多人的想法。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穿出来就是给人家看到的嘛!如果穿得太过暴露,让人有了非分的做法,这跟引诱有什么区别?”网友“宝宝”称,女人在公共场所穿得太过暴露,让男子作出“性骚扰”的举动她也是有责任的,属于引诱犯罪。
警方:受到侵害的女子多羞于报警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近年来,向上述的“性骚扰”或猥亵案件很少有人报案。警方称,虽然有些“性骚扰”在日常生活中会比较常见,但其多发生在熟人之间,通常是没有恶意的,大都不想与对方撕破脸皮一笑了之。只有恶意“性骚扰”,受害人忍无可忍,当事人才可能会选择报案。
据记者了解,“性骚扰”本身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其表现形式在法律上被称为侮辱或猥亵。而侮辱罪本身是告了才处理,不告则不理。而具体对侮辱和猥亵如何定性,还要以当事人具体行为方式、危害程度等要素来决定。
“性骚扰”高发地点: 公交车:
公交车是“性骚扰”的高发区域。特别是上、下班时间,“色狼”趁人多拥挤,用手摸女士的臀部或大腿,即使发现,男子也假装不关自己事。若是看到对方相貌堂堂,或身穿正装,呵斥一句“臭流氓”,这些人担心承担责任,一般都会收敛。
商场:
商场也是“性骚扰”较多的地方,除了向公交车上趁人多对女子下手外,在商场中还有些“变态佬”在楼梯与楼梯之间,使用高清手机专拍穿女子“裙底”风光,非常值得小心。
办公室:
办公室也是“性骚扰”的一个高发区。在办公室中,同事之间或上级与下级之间,通过言语、短信、动作、眼神等向女同事传递暗示。因此,在办公室中尽量不要与异性独处时间过长,若出现“性骚扰”问题,可及时喝止或向领导汇报。
支 招 1公共场所醒目点穿着尽量不要过于暴露。
2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大声呵斥,骚扰者碍于颜面,通常会立即停手。
3对于一些严重的猥亵如拦路拥抱、调戏等,女性同胞则要警惕,不管发生在白天还是夜间,要尽最大的声音进行呵斥、警告。如被抱住,可使用自己的大拇指指甲掐对方指甲根部,或者在其脸上、胳膊上留下狠抓,留下抓痕,方便事后取证。
4警方不建议携带辣椒水之类的防“狼”设备。避免使用不当,反被对方利用,伤害到自身。同时也提醒,女性同胞衣着方面尽量保持端庄典雅,防止因衣着过于暴露成为作案人的目标。
5 在空间允许的情况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时尽量找一个角落站立,与前后乘客保持距离站立,至少不应把敏感部位对着旁边的男乘客,或者用背包放在胸前,将自己和周围的男性隔开。
作者:胡迪 王广永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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