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5月8日,中国嘉德2012春季拍卖会在京开始预展。按照计划,11日预展结束后,将于12日至15日正式开始拍卖活动。此次拍卖涵盖中国书画、瓷器家具工艺品、中国油画及雕塑、古籍善本、钟表珠宝翡翠等共3800余件作品。
据拍卖方介绍,此次“春拍可谓群星璀璨,众多难得一见的藏品将为藏家奉上顶级盛宴。”
不过,《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悉,在众多拍品中,有疑似文革抄家物品。这件物品是已经被列为拍品的鲁迅修改的周作人《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
“这份手稿为周作人先生所有,该手稿在文革抄家时被抄走至今未归还。”9日下午,63岁的周作人之孙周吉宜在电话中对记者说。
据周吉宜称,已就此事与嘉德拍卖行进行过多次接触,要求拍卖行提供拍品所有者合法持有的证明,否则要求停止拍卖、返还手稿。但拍卖行表示,由于周吉宜提供的证据不足,拍卖会照常进行。
手稿悬疑
周作人(1885年1月16日~1967年5月6日),浙江绍兴人,是鲁迅(周树人)之弟,中国现代著名散文家、文学理论家、评论家、诗人、翻译家、思想家,以及中国民俗学开拓人。
周作人精通日语、古希腊语、英语,翻译了一大批高质量的日本文学和古希腊文学经典作品,其专书著作有《鲁迅的故家》、《鲁迅小说里的人物》、《鲁迅的青年时代》。
史料记载,1966年8月2日,周作人的家被红卫兵查封。“那时,我们全家人都住在一起。”周吉宜告诉记者,文革前,他在家中亲眼见过这份手稿,“这份手稿有1万字左右,应该有几十页。至于当时在家里见过手稿这件事,只能说是靠记忆了,暂时提不出其他物证。”
周吉宜说,文革后,他家被查抄的东西被部分归还,但上述手稿未在其列,下落不明,直至拍卖会公开预展时被人发现。“当然,还有不少东西至今也没有下落。”周吉宜说,“但有一点是确凿的,就是这份手稿肯定是周作人的,查抄之前也没有过外传。”
至于这份手稿为何会落入他人之手,又为何拿出来拍卖,周吉宜称,这也是他想搞清楚的事。
“其实一开始我没有要求撤拍,只是要求拍卖行提供收藏人拥有这份手稿的合法证明,但拍卖行拒绝提供相关证明,并解释说他们只是与收藏所有者签署委托拍卖合同。”周吉宜说。
记者了解到,《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所有权或者处分权有争议,未经司法、行政机关确权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禁止拍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条规定,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是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第四十一条规定,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资料。
记者注意到,嘉德拍卖行官方网站5月3日曾刊出的一篇《中国嘉德2012春拍琳琅光华》的文章,该文章称,“唐弢先生藏珍周作人撰书、鲁迅批校 《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的手稿,内有鲁迅先生的许多校改文字,极其难得”,“唐弢先生藏珍20余件,颇可圈点。手稿中最重要的有两件,一是沈尹默《忆鲁迅》手稿;另一是周作人撰书、鲁迅批校《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的手稿,这篇文章内有鲁迅先生的许多校改文字,周作人先生有题记说明。”
唐弢(1913~1992)是当代著名的杂文作家、中国现代文学史和鲁迅研究的专家。
此前有报道称:“该手稿现身嘉德拍场,估价达70万元。”
拍卖行回应
周吉宜告诉记者,5月2日、7日他先后致电嘉德拍卖行法务部,就手稿拍卖事宜提出质疑。之后,嘉德拍卖行也致电周吉宜,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
9日下午,周吉宜给记者发来一份电子邮件,邮件称,“周吉宜等周作人先生的后人是周作人先生的合法继承人,是该手稿的合法拥有人。现已查明:该手稿拍卖委托人中没有周作人先生的合法继承人,该拍卖亦未获得任何周作人先生的合法继承人的委托和许可。”
记者了解到,周吉宜等周作人的后人已委托律师发函要求嘉德拍卖行停止拍卖、返还上述手稿并提供该手稿来源。
据律师函称,《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为周作人于1918年4月在北京大学发表的著名演讲稿。该手稿为周作人亲笔所书,属于周作人的合法财产,且一直由周作人亲自收藏,一直到1966年8月上述手稿连同周作人其他物品因被抄家而暂时脱离周作人的占有。
律师函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周作人为上述手稿的所有权人,其逝世后手稿所有权由其继承人继承。
律师函称,截至目前,周吉宜及周作人的其他继承人是上述作品手稿的所有权人,未经周吉宜及周作人的其他继承人同意,任何对上述手稿处分的行为均为侵害财产所有权的行为,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民事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律师函要求嘉德拍卖行立即停止预展和拍卖上述手稿,并将其返还给上述手稿真正的所有权人。
9日下午,记者致电嘉德拍卖行法务部了解此事。随后,该法务部给记者发来短信,就此事进行正式回应。
短信称:“中国嘉德法务部接到自称是周作人之孙周吉宜来电,称"《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曾为其家庭所有,系文革抄家未归还物品。"我法务部人员请其提供相关抄家清单或拥有该拍品的所有权的确权证明,对方告知没有相关资料。根据以上情况,我公司认为仅根据对方目前提供的情况不足以使我们做出撤拍该拍品的决定。”
据了解,周作人子女、孙子女等后代共12人,作为周作人的法定继承人,其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及获得报酬权在法定保护期内(1967年5月7日至2017年12月31日)依法由其后代继承。
2005年,周作人后代12人曾共同起诉河南大学出版社、北京国林风图书公司,控告两家单位侵犯著作权。同年11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河南大学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国林风公司停止销售侵权书籍。2003年,周作人后代12人也曾起诉广电出版社侵犯著作权并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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