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东航飞机餐吃出虫子 想知原因半月未得说法
2012年05月10日09:11
来源:东北新闻网
(记者 魏吉娜)飞机餐吃到一半时,在里面发现一条虫子。
乘客想知道原因,但事发至今,东航方面仍未给出明确说法。
乘客餐盒中发现虫子
今年4月25日,沈阳市民张先生乘坐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简称东航)MU5640航班从沈阳飞往上海。途中提供飞机餐。
打开热乎乎的餐盒,张先生发现,里面是红烧肉炖土豆、蘑菇还有米饭。
吃到一半时,张先生突然发现了一段东西。“我刚开始还以为是蘑菇根。可仔细一看,这东西灰黑相间,有头有尾,下面还依稀能分辨出细小的脚。这分明就是一条虫子,太恶心了。”张先生说,他到卫生间呕吐了一阵后,特地找到空乘人员讨说法,其他乘客听说后,也希望得到合理解释。
乘务长郭琴表示,这事他们目前处理不了,建议通过东航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为了保留证据,张先生拿出手机对餐盒拍了照,并要求郭琴予以证实。
昨日,记者见到了郭琴当场写下的“事发经过”,大致内容是“东航提供的热食盒中有一虫子,空乘人员和乘客本人已经拍照,特此证明。”
投诉10多天至今无说法
事发当日傍晚,张先生在上海下飞机后,拨通了东航服务热线,将情况反映给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记下我的电话后说,会立即展开调查,并尽快把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我。”但此后再无消息。
“空乘人员拍了照,还有不少乘客亲身经历,应该很容易取证的,怎么会耽搁这么久呢?”5月2日,他再次与东航服务热线取得联系,对方仍然表示:“有消息后会第一时间告诉你。”
然而又一个星期过去了,东航至今还是没有回信儿,这让张先生感到非常气愤,“这分明是故意拖延时间,想不了了之。”
张先生说,他希望东航在道歉的同时,说明事发原因,并向广大乘客保证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为核实此事,记者致电东航沈阳营业部,工作人员提供了负责媒体接待的办公室座机电话,但该座机始终无人接听。
律师:不适用于10倍赔偿
本报法律顾问秦大军说,《食品安全法》规定,食用不卫生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飞机餐并不是明码标价出售的,而是含在飞机票价当中的,因此并不适用于10倍赔偿,但在东航确实有责任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对赔偿数额进行协商。
沈阳市消协表示,保全证据是维权的关键,消费者应先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如和解失败,消费者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直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魏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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