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云南巧家县白鹤滩镇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发生爆炸案。案件发生约5个小时后,巧家县政府网站发布了此案的“情况通报”。该通报有用的信息虽然只是“致3人死亡、14人受伤”这几个字,但却有令人极度窝火的内容通报的最末一句:“死者、伤者家属情绪稳定,社会秩序稳定。”
细看这份通报,其实通篇都很令人窝火它只是一份“各级领导批示情况报告”,即市委书记、市长和县委书记都对案件做了怎样的表态。
这种冷血的八股式公文,会令人们怀疑当地政府处理此事的态度,更令人怀疑起草公文的政府工作人员是否有七情六欲,是否食人间烟火家人在爆炸中身亡、受伤,家属的情绪怎么会如此神奇地迅速稳定,换了你,试试看?
引人深思的是,这种很容易消除的冷血公文,为什么却久不绝迹?我不相信,写出这种通报的人真的不会“说人话”,对这种没人情味的文字真的会没有愧疚感。这种冷血公文之所以不能绝迹,主要原因恐怕应该不在起草者身上,而在于一些地方官场某些潜规则导致的压力。
细细推究,冷血公文至少与下面两种官场积弊有关:一是与官本位有关的形式主义。无论什么情形下,都要让官员当主角,报纸要上头版,电视要上头条,而且不同级别有着专属的用词巧家县此份通报中,书记是“重要批示”,市长是“重要指示”,到了县委书记用的便只是“要求”。“批示”“指示”也好,“要求”也罢,其实这只是其分内之当为,有什么可强调的呢?按道理说,这份通报的主角应该是警察,是现场人员,即便不出现各级官员的名字,也没有什么不妥,但起草者恐怕不敢这么做。
二是过犹不及的所谓“维稳”思维方式。维护社会稳定没什么不好,但有些地方却将此做到了令人震惊的极致,尽其所能要掩盖“不稳”的可能,往往理智尽失。所以人们经常看到的是,无论面对损失巨大的天灾,还是令人发指的人祸,当地官方往往都不忘强调“死伤者家属情绪稳定,社会秩序良好”。
积弊不除,冷血难消。希望公众面对冷血公文的“情绪不稳定”,能从根本上激发一些官员自省,撼动一些地方的官场陋规,让冷血公文尽快绝迹。
(郭之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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