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的时候,说是为了擦亮城市窗口、方便文化消费;
“拆”的时候,又说是为了整治市容市貌、还路于民郑州报刊亭治理“政策反复”遭质疑 进入5月份,越来越多的郑州市民发现,原本遍布大街小巷的报刊亭正悄然消失,购买报刊得跑到超市,很不方便。
对于下岗职工马红而言,这可不只是“不方便”的问题。报刊亭曾经是政府专门为像她这样的下岗职工以及伤残人员等提供的一个就业渠道,如今,报刊亭被拆除后,她只好把一辆电动车改造成可以随时移动的“微缩版”报刊亭,沿街售卖。
半个月前,马红和其他420家报刊亭的经营者,在郑州市政府“违法占道、违规经营、阻碍交通”的理由下,迎来了新一轮清理行动。全市所有报刊亭均属无证占道经营,被要求限期拆除。
“政策反复” 其实,这并不是郑州市第一次对报刊亭进行整治。
据介绍,此前中央文明委来郑州市暗访调查,认为该市报刊亭既像广告塔,又像百货店,很不雅观,一些报刊亭占用盲道、擅自变更经营地点、违规做广告等现象十分突出。
为此,郑州曾多次对报刊亭进行整治。
最近的一次是在2011年7月20日。一份《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报刊亭整治的通知》显示,按照“教育在先、疏堵结合、区别对待、规划优先”的原则,统一组织治理全市报刊亭,力求将报刊亭打造成为“方便市民群众文化消费的平台、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媒介、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窗口”。
按照此次通知要求,郑州将统一建设外形美观大方的新型报刊亭,作为提升城市形象、对城市公共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的一部分。经营权向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倾斜,报刊亭不仅卖书卖报,还可提供代缴水电燃气费用等服务。
然而,报刊亭还没有按照规划改造完成,郑州就以“整治市容、还路于民”为由,要求辖区内的书报亭全部自行拆除。这样的“政策反复”,似乎意味着先前“将报刊亭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治理模式陷入了僵局。
根据郑州有关部门排查,目前市区共有报刊亭421个,其中在2004年以前办理有占道证的341个,没有办理占道证、私自设置的有80个。2004年后,原来办理有占道证的341个报刊亭都没有再续办占道证,也没有再交纳过占道费。
“违章占道、占压盲道、影响交通、无证及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十分突出,与社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相违背。尤其是位于繁华地区十字路口的报刊亭,因遮挡行车视线常造成路口的交通事故。”郑州市相关负责人称,拆除报刊亭的目的是“还路于民”,按照《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目前郑州的报刊亭全部属于违章建筑,拆除并无不妥。
同时,郑州启动了报刊亭“退路进店引导机制”,拆除时会给报亭所有人3万元左右的补偿,对报亭经营人员提供公益岗位,还将依托现有的小超市、门店等,在原报刊亭附近按照2倍于目前报亭的数量进店安排零售网点,方便市民购买报刊。
然而,记者在连续几天的走访中发现,由于一些门店常常上午9点之后才营业,对于许多习惯于一大早就买报纸的市民而言,很难习惯,进而导致不少摆放在超市、便利店角落里的报刊无人问津。
正道花园超市的一位售货员告诉记者:“一天下来也卖不了几份,就是按领导要求摆出来做个样子。”
市民质疑 不少人提出质疑:拆除报刊亭不仅给市民购买报刊杂志带来不便,还会影响下岗职工、残障人士等经营者的利益,政府会不会陷入“拆了建、建了拆”的怪圈?
一些被拆除报刊亭的下岗职工向本报写信反映说,按照我国《邮政法》等有关规定,报刊亭建设应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在市区繁华地段和车站、居民区等群众购买方便的场所,保证设置数量,并使之保持相对稳定。如今“一刀切”的做法让他们措手不及,一些人被迫低价贱卖报刊杂志。
“"建"的时候,说是为了擦亮城市窗口、方便文化消费;"拆”的时候,又说是为了整治市容市貌、还路于民。这样下去,伤害的就是政府的公信力。“不少市民认为,报刊亭在很多城市都存在,简单粗暴的清理不是解决之道。
“书报亭是市民的"精神加油站",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应该多听听市民的意见。”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纪德尚认为,城市管理、城市规划,其出发点应该是尽量满足市民需求。只要规划合理,报刊亭不会影响行人,反而会在便民服务上提供巨大便利。因此,到底该不该拆,最好开一个听证会,了解民意再做出决定。(记者 余嘉熙 通讯员 胡芷滔)
作者:余嘉熙 胡芷滔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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