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党代会代表开始审议省纪委工作报告。此前,汪洋书记所作的党代会报告中就提出,提高管党治党水平,要加强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进行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试点。
“晒官员”是件上下拥护的事情中国社科院发布《法治蓝皮书(2010)》,在被调查的省部级官员中,八成多认为应公开公职人员财产;而在互联网上,万千中国网民对此也多持支持意见。
2010年,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这也可看作是中央对官员涉及公共领域的个人信息加强管理、提高透明度的举措之一,但这些规定在各地的推进力度、落实情况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群众对此也是议论纷纷。
值得欣慰的是,广东方面对此态度还是很坚决的,也进行了诸多努力与尝试,力图让这项民生工程落地开花,回应社会诉求。2010年7月,广东省委就下发文件,提出将财产申报从“一把手”个人扩展到家庭。今年1月4日,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全票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规定:“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 ”,被外界解读为是抑制“裸官”现象的一种制度性安排。而本次省党代会报告提出的“财产申报”,又有了明显的进步官员财产报告制度主要是下级向上级报告,官员财产申报则需要向社会公开。
这种被网民形象地称之为“晒官员”的举措威力到底有多大,看看2009年“吃螃蟹”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纪委前后把近千名官员的个人相关事项“晒”在了网上就知道了。据称当时,阿勒泰的官员没一人敢当众抽中华烟的。遗憾的是,2010年8月,随着阿勒泰纪委书记吴伟平这位被媒体称之为“中国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第一人”的因病不治逝世,该试点也渐渐归于静寂。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如果缺乏相应的刚性法规、规划甚至立法,这项具有高度敏感性的工作很容易就夭折或殇亡。
那么,在当下广东,被汪洋勉励要争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排头兵的深圳,能否也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未来也在“晒官员”这一“阳光法案”的立法上,先行先试一把呢诚如本次党代会报告所言,“只有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
事实上,深圳在这方面确已在先行先试。早在2009年,深圳就已率先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官员财产申报该怎么走?对此,著名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全国人大代表、 重庆律师韩德云都有精彩论述。比如林喆就曾提出建议,申报体系中第一关就应是调查对官员申报的相关情况,要有一个由群众代表、财务部门、银行和记者共同组成的小组核实,接下来才是公示、惩治及记录在案;韩德云2009年也曾建议“一次出台、分级强制申报、分段过渡公开、特定期限豁免”等措施实施公务员财产申报,显然这些都是很好的建议,对于我们落实党代会提出的试点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具有明显的可借鉴性。毕竟,为了规避公权力对市场的寻租,为了回应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的合理吁求,这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事情,同时从某种程度上讲,它也是一项泽及千秋万代的民心工程。
而对广东人来说,可以期待的是,未来5年,广东的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将一天天加强给公权套上必要的约束缰绳,市场、社会、公民也就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健康成长空间,期盼中的幸福广东肯定也就与我们渐行渐近了。
晶报记者 陈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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