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金融机构农村设立网点将获政策性补贴
新华网银川5月13日电(记者 张亮)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日出台规定,对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立网点等行为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以鼓励各金融机构把业务延伸至乡镇基层,为“三农”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自治区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规定,村镇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和生态移民区设立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的,所设网点装修费用经自治区金融办审核后,将由自治区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引进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发起组建村镇银行的,将享受宁夏招商引资政策。机构成立开业后,除享受购置办公营业用房费用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外,还将得到自治区财政给予的50万元开办费补贴。
业内人士分析,宁夏的这一举措对推动金融机构服务下沉农村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农村保险部总经理王全超说,目前保险公司网点只设立到县一级,最需要营业网点的乡镇由于成本等原因却是空白点,这次政府出台补贴政策将推动公司向农村拓展业务。
作者: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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