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与)晨报讯(记者 李庭煊)采用挖墙打洞的方式,樊某、崔某等伙同多名犯罪嫌疑人,一夜间从物流公司仓库盗走手机811部,总价值154万余元。近日,犯罪嫌疑人樊某、崔某等三人,以盗窃罪被公诉至顺义法院。
2008年1月5日深夜,樊某、崔某伙同多人,经预谋后到北京顺义某物流公司库房处,挖墙掏洞,窃取库房内的手机811部。随后,崔某等两人被抓获,樊某主动投案,被盗手机大部分被查获。公诉机关认为,樊某、崔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且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