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一商家为把已过期的20包鸡粉卖掉,自作聪明地剪掉过期鸡粉(鸡精的书名)的生产年份,谁知弄巧成拙,最后只得赔偿消费者1万元。
据介绍,5月9日,花溪区石板工商分局接消费者举报,贵阳某驻军部队在今年5月初,在石板地利农产品批发市场韩旭梅食杂店购买鸡粉20包,使用中发现是过期的。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战士带来的4包(每包454克)“凤球唛”鸡粉,发现这4包鸡粉生产年份被人为剪掉,只有月、日数字存在,打开鸡粉有一怪味,明显鸡粉已超过保质期,不能食用。部队在该店购买鸡粉20包,每包价格10元,已使用12包。
经调查,韩旭梅是2011年中旬购进“凤球唛”鸡粉1件(20包)积压在仓库内,后发现鸡粉已过保质期。为减少损失,韩旭梅自作聪明将20包鸡粉的生产年份剪掉,将20包鸡粉分几次销售给部队。部队为此要求韩旭梅赔偿损失,经双方协商,韩旭梅给部队1万元的赔偿,部队承诺不追究韩旭梅的任何责任。
目前,石板工商分局已对韩旭梅食杂店进行了彻查,未发现其它过期食品。根据相关规定,石板分局对韩旭梅有意剪掉生产日期,销售过期鸡粉一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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