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维维)44名中国游客在乘坐豪华游轮到韩国济州岛旅游时擅自脱团,至今仍有近20名偷渡者未被警方找到,流散在韩国各地打黑工。昨日记者获悉,组织这起大规模偷渡事件的林成光等5名中国“蛇头”,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获刑2年至10年不等。
公诉机关指控称,林成光、周文波在2010年10月间经预谋后,准备利用韩国济州岛免签政策,组织偷渡人员以旅游为名到韩国济州岛后脱团,进行偷渡。随后在网上发布到韩国打工的广告。广告发布后,陆续有44名偷渡人员报名,其中郭三丽、张明福共介绍5名偷渡人员,张显卫介绍3名偷渡人员。
2010年10月间,所有偷渡人员及家属均到达朝阳望京地区,由林成光、周文波对偷渡人员进行培训,后44名偷渡人员自行到上海乘坐歌诗达号豪华游轮,于当月17日到达韩国济州岛,44名偷渡人员全部脱团。林成光亦到达韩国济州岛与韩国“蛇头”会合,安排运送偷渡人员至韩国内陆事宜。后有12人在济州岛被韩国警方查获并遣送回国。32人乘坐集装箱偷渡至韩国内陆,偷渡成功人员从韩国给在京的亲属打电话确认。周文波则在本市朝阳区从偷渡人员家属处收取偷渡费用。至今共有25人在韩国滞留期间被查获并遣返回国,仍有近20人至今滞留。
根据法院审理,因组织此次偷渡,林成光从中获利44.3万元,周文波获利3.7万元,另外帮二人介绍偷渡客的被告人张明福获利3万元。法院认为,林成光、周文波为牟私利,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人数众多;郭三丽、张明福、张显卫为林成光、周文波拉拢、介绍偷渡人员,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其中,林成光、周文波实施组织、策划行为,系主犯。
综上,朝阳法院判处林成光有期徒刑10年,罚金10万元;周文波有期徒刑8年,罚金8万元。郭三丽、张明福、张显卫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2年不等,分处罚金2.5万至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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