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齐琳洁) 14日,上课时间,13岁的小安却躲在家里不愿出门,也不愿意多说话。由于在校门外遭到围殴,6天来,小安每日躲在家里,晚上经常从梦中惊醒。小安是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附近一所中学的初一学生。14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的水泥厂家属院,见到了小安及其姑姑赵娟(化名)。她说,平时,由于小安的父母忙,小安的学习生活一直由她负责照看。出事后,小安的头部、后背有伤痕和淤青,起初她询问是怎么回事,小安撒谎说是自己不小心磕的,后来她一细问,小安才说了实话,说自己是被人围殴打伤的。她立即带小安去医院检查,医院诊断显示,小安的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随后她报了警。
小安告诉记者,5月9日18时许放学后,他刚走出校门口不远,就有十几个学生模样的人朝他走过来,其中有几名穿着校服,“找你有点事”,几个少年说完便拽着他,将他带到学校附近的红光山,围上来打他。
“他们先是对我拳打脚踢,其中一名穿校服的女生朝我的脸上狠狠扇了一巴掌,后来我就被他们打倒在地了,我的耳朵一直在嗡嗡作响。在我的求饶下,他们才罢手。”小安说,事后,围殴他的那十几人警告他,不准告诉家人,更不能报警,否则还会遭到报复。
小安回忆说,事发前两天,因为一点小事,他和同班一名男同学发生了点口角,那名男同学曾说过要找人打他,“想着他可能是在吓唬我,当时我就随口回了句‘我不怕’。”他猜测,他遭围殴和这次口角有关。
记者看到,5月11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上显示,小安头部、后背损伤符合钝挫伤,左耳损伤,左耳听力下降,属轻伤。
赵娟说,小安被围殴后很害怕,经常说以后不想回去上学了,如果回校继续上学,要求每天必须有大人陪着。对此,家人担心不已,现在就希望小安的伤势能尽快恢复好,返回学校上课。事后,小安学校的老师和领导来看望了小安。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小安学校的一位负责人。她说,学校十分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每天上下课都有老师在校门口值守,但可能事发地点离学校有点距离,因此未能及时察觉,事发后校方高度重视,已向学校所在的新工地派出所报案,案情仍在调查。她透露说,打人的其中一名女生是该校初三年级的学生,相关当事人家长正在进行协商处理。
目前,新工地派出所正在调查此案。
对此,记者采访了新疆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柴继光。他说,此事发生在校园外,因致害人属于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不能作为刑事案件来立案,本案的处理应当通过民事讼诉解决,由小安的父母和法定监护人作为其代理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致害人或侵权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柴继光说,此事虽发生在校园外,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学校一般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学校有责任履行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采取及时相应的措施。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