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中死去的女拆迁户 就在第4号公告发布前一个月,还曾出现了过期批文征地的情况。2011年5月,巧家县政府引用国土资源厅2004年(云国土资复〔2004〕306号)和2008年(云国土资复〔2008〕373号)的两个批文,要求征收迤博七组、八组土地213.975亩。但土地批文只有2年有效期的规定完全忽略。
“土地2年不开发,应无偿收归国有。如果已经变成了国有土地,就应该按国有土地征收办法征收,而不是按集体土地的政策征收。前者的补偿价往往是后者的数十倍,”郑建伟说,“如果用过期批文征地,当地政府涉嫌伪造公文。”
有趣的是,2011年4月的一个巧家县“旧城改造”项目,竟也牵涉到了作为农村的迤博村。
2011年6月,政府拿着上述存疑的146号精神,要求迤博一、四、五组村民交出土地。邓勇,这位种着芒果树、住在农舍的农民,至今没想通,他们村什么时候变成“旧城”了。可根据第4号公告,“迤博村一、四、五组涉及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必须在2011年6月20日前,持土地权属证明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巧家县县城旧城改造建设管理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交付被征土地。”
郑建伟说,“旧城改造不可能涉及集体土地征收。旧城办的做法明显违规。”
走在旧城与新城交会的青年路,可以看到一排排搭建的木棚子。古世林每次经过,都不得不警醒自己,不要成为他们那样。上次狂风暴雨,有一户的棚子就被吹倒,差点出了人命。
5月13日,记者走进一间木棚,看到一位85岁的老奶奶。木棚搭建于10年前,因当时修青年路必须搬迁,补偿协议未达成,房子被强拆,在路边搭棚子住,政府每天每人补偿1斤米。
此次爆炸案中死亡的姓冉的女人,村民们都知道她的故事,土地征收时,她娇小的身体钻到了挖土机下,结果被几个男人粗暴地架开。这次房屋征收,她早早地去排队。
现在,她无辜死去,爆炸现场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只剩下被杨玉强烧着的那辆摩托车,躺在服务大厅附近的草地。
28号文件部分内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征收的上级人民政府裁决。土地征收中的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必须服从国家征地的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移交土地,不得拒绝和阻挠;如不按时移交土地,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不移交土地的农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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