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林晔晗 关天国 冯馨莹
为“锤头笠”“卤味钦”两大黑帮当“保护伞”
2007年,以“锤头笠”、“卤味钦”为首的两大阳江黑帮相继覆灭,时隔五年,为两大黑帮“撑伞”的高官逐渐浮出水面。昨日上午,阳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冯仕儒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阳江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赌博等6项罪名。据了解,冯仕儒被控受贿共计人民币700万元,并曾出资250万元港币与上述两大黑帮头目在澳门开设赌厅。
收黑帮头目近700万
据指控,1997年至2007年,冯仕儒在公安局任职期间以及调离公安局后,通过多种途径与方式先后多次收受林国钦、许建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61万元、港币667万元。
在春节和中秋节前,冯仕儒多次收受林国钦的“利是”贿赂款,并在澳门收受林国钦或其委托人送的贿赂款。同时,利用装修其位于阳江市区某茶楼的机会,收受林国钦的贿赂款,并在经营该茶楼期间,多次到澳门购买燕窝或冬虫草回来销售,货款由林国钦支付。此外,冯仕儒因车祸在医院治疗时,也曾接受林国钦的贿赂款。
在任职期间,冯仕儒明知佘建辉是以许建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仍违法帮助佘办理了暂予监外执行手续。
出资澳门开设赌厅
为强占曾某原经营的沙场,冯仕儒徇私枉法以涉嫌犯罪为由指使属下,将曾某沙场管理人员黄某、李某等几十人抓到阳江市公安局巡警支队进行审讯,最终迫使曾的家属及沙场的工作人员同意冯的亲属到沙场采沙用于工程。
另外,冯仕儒还出资250万港币,伙同林国钦、许建强等人在澳门开设赌厅。此外,冯仕儒有40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据了解,检察机关4月底向阳江中院提起公诉后,为了把这起案件办成“铁案”,阳江中院抽调了刑事审判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并深入细致完成了案件卷宗审阅和各项开庭准备工作。
为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昨日控辩双方在法庭上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并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另据了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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