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细化相关规定加大对制假售假行为惩处力度
2012年05月16日09:16
来源:中国政府网
昨日(5月15日)上午,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七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强华、王宁生、邓维龙、陈用志、陈继兴,秘书长崔健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崔健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草案)》的说明。建议召开时间为5月29日至31日,会期3天。建议议程为:审议《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修正草案修改稿)》、《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修正草案)》等;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社保基金2011年度决算和2012年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省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等。
欧广源强调,立法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完善和创新市场监管体系,优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广东省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增强程序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据悉,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计划,为配合广东省正在开展的“三打两建”工作,省政府于5月7日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修正草案)》等5项法规修正草案。(记者 辛均庆 通讯员 任宣)
作者:辛均庆 任宣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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