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研究生过马路被撞身亡 司机称其不走斑马线
本报讯 (记者张蕾) 因撞飞了两名横穿马路的研究生,导致二人死亡,北京公交公司双层客运分公司第三车队司机韩某被检方指控犯有交通肇事罪,昨日在朝阳法院受审。法庭上,韩某的律师对交通事故全责的认定提出疑义,他认为责任认定书完全没有提及死者不走斑马线横过马路的情节,有失偏颇。而就在事发地不远处,前后就有两条斑马线可供行人通过。
韩某今年34岁,是特8路外环线的司机。据韩某讲,出事前一年,他开始给车队外包出去的班车当司机。正是由于他平时表现好,车队才会给他安排这项工作。
据检方指控,2011年12月19日17时许,韩某驾驶“黄海”牌公交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朝阳区樱花东街中医药大学西门公交车站前,将由东向西步行横过马路的一男一女撞倒致伤。二人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据悉,两名死者都是化工大学生命学院的研究生。
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韩某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公交车在快速车道内行驶且未确保安全,是导致此事故的全部过错。根据相关规定,在未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电车不得在快速车道内行驶。经交通部门认定,韩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昨天在法庭上,韩某表示认罪。韩某说,他因为知道事发地附近有学校,还特意减缓了车速。出事时,他确实没有看到两名死者过马路。
韩某的辩护人认为,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韩某驾驶的公交车不符合技术标准主要指的是车大灯,但实际上这辆公交车刚刚通过检验。即便不合标准,也不是韩某的过错。出事时,韩某的车时速只有36公里,速度并不快。而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显示,两名死者当时是横穿马路,路中间明显划的是黄实线。而就在距离出事地不远的地方,就有两条斑马线。
辩护人说,但是此次事故是在机动车道内发生的,起因是因为两名死者横穿马路造成的。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却仅单方强调了驾驶者的责任,完全没有提及行人横穿马路的情节。他认为全责的认定有失偏颇。因此辩护人昨天提请法庭重新进行责任认定。
据悉,事发后韩某及其单位已经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并进行了赔偿。韩某也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J009
作者: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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