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输美铸造焦炭再背五年反倾销税
2012年05月17日09: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5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日落复审裁定,将对从中国进口的铸造用焦炭再征收5年的反倾销税。在本次复审中,中国出口企业无一应诉。企业人士称,一方面中国对美出口的铸造焦炭量非常少,另一方面国内对焦炭出口征收40%的关税令国内外焦炭价格倒挂,企业应诉并无意义。
由于没有企业在日落复审中应诉,一则反倾销案在延续10年之后,其惩罚性关税将会被继续执行5年。
5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出日落复审裁定,认为从中国市场进口的铸造用焦炭产品将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持续的实质性损害。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由于美国商务部(DOC)此前已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裁定,ITC的裁定表明,美国将对从中国进口的铸造用焦炭再征收5年的反倾销税。
出口企业缘何放弃应诉?
两轮日落复审无企业应诉
企业不应诉不无原因。受访企业和业内专家告诉本报记者,一方面,中国对美出口的铸造焦炭量非常少,反倾销措施继续执行与否影响不大;另一方面,国内对焦炭出口征收40%的关税令国内外焦炭价格倒挂,也令企业“想出口却出不了”。在综合考虑下,企业应对美国反倾销已无多大意义。
该案最早可追溯至2000年。当年9月,美国焦炭生产企业指控中国对美国出口的铸造焦炭在美国倾销,涉案金额约为200多万美元。同年10月,DOC正式立案调查。
彼时,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曾组织中信贸易公司等4家外贸企业及国内十几家生产企业参与应诉,但2011年8月的终裁结果却令企业失望,尽管较初裁税率已有大幅下降,但涉案企业还是被课以51.43%~214.89%的惩罚性关税。
根据美相关法律规定,美国须在征收产品反倾销税5年期满进行一次行政复审调查,即日落复审,这是决定反倾销裁定是否继续执行的关键调查。“但在两轮日落复审期间根本没有企业应诉。”五矿商会法律部樊主任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2011年12月1日,DOC发起针对中国铸造用焦炭的第二轮日落复审调查。同年3月5日,ITC进行快速日落复审,以确定对美国的产业损害是否继续或再度发生。最终,ITC于近日作出日落复审裁定,认为产业损害仍可能存在,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5年的高额反倾销税。
国内价格高想出出不了
铸造焦炭主要用于金属冶炼,起到还原剂、发热剂和料柱骨架的作用。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国际营销部杜经理对本报记者表示,普通用焦炭指冶金焦,是高炉用的;铸造用焦炭则主要被一些铸铁厂使用。
杜经理坦承,中国焦炭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已经减弱,美国是否继续执行反倾销税与企业的关系不大。“国内本来就要对焦炭出口征40%的关税,即使没有反倾销税我们也出口不了,所以就对这个案子不怎么关心。”杜经理说。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冯经理也对本报记者透露,企业没有应诉的主要原因是无法出口。“价格摆在那里,国内40%的关税,谁能出得去?”
冯经理表示,由于美国本身的需求很少,五矿集团目前已很少对美国出口焦炭。“我们对印度还有一点出口。另外,巴西的一家工厂因为用惯了中国焦炭,所以对这家工厂还一直出口,但其他地区基本上都不用中国焦炭了,因为实在太贵了。焦炭出口生意现在没法做。”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40%的高关税是制约中国焦炭外贸市场扩张的主因之一。五矿商会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目前国内焦炭的出口价格为500美元/吨,已经远远高于反倾销后的产品价格。“由于近年来焦炭产业的过快发展,导致产能过剩和污染严重,政府对焦炭出口征收高额关税是为了遏制焦炭产业的无序增长。”中投顾问煤炭行业研究员邱希哲表示。公开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焦炭及半焦炭出口的暂定税率为40%。
值得关注的是,美国在对待中国焦炭的问题上有两种矛盾的态度:在对输美中国焦炭征收反倾销税的同时,还向世界贸易组织告状,称中国限制包括稀土、焦炭在内的9种原材料出口。
卓创资讯焦炭分析师张源对本报记者分析说,焦炭只是被牵扯进来,欧美的本意还是在稀土。
对美出口少制裁影响小
张源分析说,美国并非中国主要的焦炭出口市场,铸造焦炭对美国出口就更少,因此美国执行或取消反倾销措施对中国的影响都不是很大。
张源提供给本报记者的数据显示,中国去年焦炭产量约4.1亿吨,包括冶金焦、铸造焦和半焦炭,其中,铸造焦年产量仅有300多万吨。“去年我国焦炭出口300多万吨,其中对美出口的3种焦炭只有10多万吨。再加上国际经济一直不景气,预计以后的出口会更少。”张源说。
数据显示,去年中国焦炭的海外流向主要是印度、巴西、巴基斯坦、比利时、哈萨克斯坦及韩国等国家,美国市场的出口仅占不到3%。作者:滕飞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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