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个体小额经营可不办执照 系全国首创
2012年05月17日09: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集团注册最低3000万 个体小额可不办执照
今后,落户天府新区高新片区的企业,可在名称中使用“天府新区”或“成都高新区”字样,以凸显区位优势。昨日,成都高新区发布《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服务天府新区高新片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放宽企业注册登记核准条件等15条意见。
关键词·集团注册
企业集团注册资本放宽
“在天府新区高新片区组建企业集团的,其母公司注册资本可放宽至2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可放宽至3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数量可放宽至3家。”据高新工商局局长孙秀蓬介绍,为了加快高端产业入驻天府新区进度,《意见》放宽了企业集团组建登记条件;此前,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不得低于1亿元。
为了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意见》对世界500强及国内外知名企业在天府新区高新片区设立企业总部的,允许其名称中含有“控股”“总部”“地区总部”等字样;允许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天府新区”或者“成都高新区”字样;并支持企业使用表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
另一方面,试行“企业法人筹建登记制度”,需要预先取得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开展相关筹建工作的重大产业项目,可申请企业法人筹建登记,在经营范围内注明“此照仅作企业法人资格凭证,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字样,核发经营期限不超过3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在提交其分支机构的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的情况下,可以核准需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并注明“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字样。
关键词·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出资可占70%
昨日发布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企业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支持企业投资主体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该类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可以不受货币出资不低于30%比例的限制。
与此同时,《意见》积极支持文化创业产业发展,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实现公司化改造的,允许在原有名称基础上直接加“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关键词·全国首创
个体小额经营或可不办营业执照
《意见》中的第十五条规定,“试行个体小额经营社区备案制度”。这在全国属于首创。
按照《意见》规定:公民个人或者家庭从事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小额经营,可以选择在街道所辖社区(村社)统一备案,备案信息由社区同步抄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对小额经营个体劳动者的经营活动予以行政指导。即:符合相关条件的个体小额经营户,无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在社区统一备案,就可以进行经营,并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今后,从事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小额经营,且经营额度未达到营业纳税起征点的个体小额经营者,无需再办理营业执照,直接到街道所辖社区(村社)统一备案即可经营。”高新工商局副局长吕治军阐释,“不办营业执照不代表不征税,只要营业额到了税收起征点,店主仍需缴纳营业税。”
工商部门正加紧制定该制度的各种细则及个体小额经营的认定标准等;年内,该制度将分别在高新区中和、石羊、桂溪街道(每个街道选择1-2个社区)进行试点。记者 黄远 (来源: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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