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8市县签署耕地保护责任书 将坚守耕地红线
2012年05月17日13:43
来源:南海网
作者:侯小健 尹建军
省政府与18市县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
蒋定之与市县政府一把手签订
明确到2015年耕地保有量1084万亩
本报海口5月16日讯 (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尹建军) 为有效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坚守耕地红线,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占补平衡,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定之近日分别与全省18个市县政府一把手签订了2012-2015年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到2015年我省耕地保护目标:即耕地保有量108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35万亩。这是记者今天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的。
责任书对耕地保护任务指标、基本农田划定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执法监察等8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书明确,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禁止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建房、建窑、建坟、填埋及采石、取土、采矿、排放污染物废弃物等行为;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植树造林;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殖、发展设施农业。指导监督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履行保护和培育地力、保护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和保护标志等义务。
据悉,责任书中除明确耕地保护硬性指标外,还提出要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耕地保护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将给予奖励;对耕地保护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省政府要求,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大投入,组织实施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不断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和健全耕地和基本农田年度利用现状调查及统计制度。建立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监测系统,准确掌握耕地、基本农田变化情况。
据介绍,自2007年起,省政府每年均与市县政府一把手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逐级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保护耕地。我省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从源头保护耕地。在保障民生工程、重点工程建设、高科技创意产业用地的同时,严格用地审批监管,加强盘活存量土地,强化集约节约用地,6年间省政府依法批准占用耕地6.3万亩,仅为国家下达指标的45%,较好地实现了耕地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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