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尹娜 通讯员经轩)日前,南开分局经侦支队从一起已破案件中获取线索,深入调查,成功侦破了又一起知名汽车4S店特大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涉案总经理被依法逮捕。
2011年,公安南开分局经侦支队成功侦破本市某知名品牌汽车4S店总经理张某的两百万受贿案,该案移送起诉前的最后一次提讯中,犯罪嫌疑人张某向办案民警抛出了一条“不起眼”的线索:“你们可以从畅销品牌汽车4S店的汽车销售明细账入手查起,肯定会发现你们想要的东西。”
听者有心,南开分局经侦支队果然在某集团下属知名汽车4S店审查近年来汽车销售明细账目时发现,在2009年2月至2010年12月时间段,每个月都有一名男子为不同的8个购车个人或单位办理提车手续,多为陆地巡洋舰、普拉多、锐志、卡罗拉等紧俏车型,而且每辆汽车不分品牌型号利润均为1000元。虽然这些汽车的销售批准人签字均为该4S店副总经理张某,但从总经理汪某2010年12月调离该4S店后,这种情况也随之消失。
经查,这些车最后都集中销售给一个名为黄某的人。民警通过对黄某交款提车的银行卡资金来源调查发现,其卡内资金来源于一名为李某的银行卡,通过对李某的这张银行卡资金进行查询,民警发现2008年10月、2009年2月、2009年10月先后给汪某名下的天津银行银行卡转账6万元。至此,汪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疑点直线上升。
经查明,该4S店总经理汪某为了获取回扣,利用本集团为各汽车生产厂家的经销商能够以“大客户购车”名义额外申请紧俏车型指标的便利条件,向公司内部谎称李某为公司固定大客户,以牺牲公司利益为代价,向李某索要每辆车利润额的30%占为己有。汪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某对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月20日,汪某被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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