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涉台审判庭异地办公 优化台商投资环境
2012年05月17日20: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漳州5月17日电(刘永明)继2009年在大陆首创“涉台案件审判庭”之后,福建漳州法院系统17日在闽率先实施涉台审判庭异地办公,延伸服务,致力优化台商投资软环境。
当天,在刚成立不久的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龙海市人民法院的两级涉台案件审判庭均设立了异地办公地点。
在异地办公授牌仪式上,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景辉说,此举旨在加强涉台案件审判庭的巡回办案,解决投资区内台资企业、台商因生产生活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法律问题。同时,加强与台商、台资企业的沟通联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成立于2009年3月,三年来共审结各类涉台案件1650件,其中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80.1%,有效化解了大量涉台纠纷。
作为大陆首批担任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的8名台胞之一,台企龙海万里川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信辉说,涉台案件审判庭的设立,有效促进涉台诉讼纠纷妥善化解,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台商投资区实施涉台审判庭异地办公,能够更接近、更便利地为当地台商提供保障和服务。
漳州台商投资区是福建开发建设的第六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已培育形成电子光电、汽车制造、金属材料、食品加工、纸制品五大产业体系。目前,区内拥有台资企业157家,台塑、统一、泰山、灿坤、长春化工和福贞等一批台资大项目落户,发展良好。2011年,区内台资企业的规模工业产值达259.8亿元人民币,占该台商投资区规模工业产值的73%,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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