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奕) 为了能够低首付款购房,燕郊天洋城楼盘的售楼工作人员向周女士支招办假离婚证申请贷款。周女士发现此举违法,要求退房被扣5万元“违约金”。目前,燕郊工商所介入协调,开发商答应全额退款。
去年10月份,家住海淀区的市民周女士到燕郊在售楼盘“天洋城”看房,她看中一套总价83万的住房。
周女士称,由于是购买第二套房,她当时对销售人员表示,首付款太高,她无法购买。
根据周女士提供的录音显示,当时接待她的是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自称销售部经理,他给周女士支招:先花200元办一个假离婚证,再以个人名义去银行申请贷款,就成为购买首套房,只需要支付30%的首付款。
“这个有风险吗?”周女士反复询问。“比你这个情况麻烦得多的都有,都做成了。”王先生称。对方还承诺,如果贷款办不下来,将无条件全额退款。
周女士不久就交纳了25万多的首付款,但通过向律师咨询,她发现办理假离婚证贷款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一旦查实,就办理不下来产权证。周女士当即决定退房,根据她提供的录音显示,周女士提出自己的顾虑,多次提出退房要求。
“我感觉这没有什么违法责任,很多人都是这么办理的。”王先生劝阻多次无果,同意退款,但需要扣除5万元的违约金。
周女士认为,售楼处工作人员引了一条“违法”途径,诱导购房人支付了首付。此后,她曾多次找销售部门协调,对方坚持不能退款。
十天前,周女士向燕郊工商所提交了《投诉信》,希望工商部门介入协调。
昨天下午,工商所工作人员薄先生表示,他们基本核实了相关情况,并介入协调退款,十天前,三方曾在一起协商,天洋城方退款事宜代表表示,保证全额退款,但至今未退,他们多次督促,对方称正在和领导协商办理。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天洋城退款事宜的代表王先生,他表示拒绝接受采访。
对此,朝阳区律师协会专家委员张雪莉律师表示,通过办理假证件,骗取银行贷款属违法行为。如果售楼人员诱导购房人用违法途径获得优惠,涉嫌欺诈消费者。购房人因不愿违法而要求退房,开发商无权扣除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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