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旭 律师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鲁钊 河南南阳卧龙区公务员
刘 丹 退休媒体人
沈永煌 72岁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关镇村村民
周明和 “80后” 上海某传媒机构策划专员
刘柄生 内蒙古呼和浩特舍必崖村村民
提早写遗书,在国人的眼中,无疑是个不吉利的事情,很多人在避讳这个字眼。可天有不测风云,世间的无常和生命脆弱,是我们无法规避的,疾病、天灾与人祸随时随地的都会出现在生活里,有些意外会在没有任何预知的状况下发生。面对这样的事实,是回避还是正视?是做好心理准备,并做好妥善的安排,还是到时候措手不及?
财富传承 未雨绸缪 在我多年的律师生涯中,所办理的继承案件属遗嘱继承的约占1/3。我既帮助遗嘱持有方打过官司,也接过遗嘱相对方的案子。
我的体会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人不再把立遗嘱当作不吉利的事,而是认为这是妥善解决身后事、防止亲人纷争的好办法。这本身就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积极的,值得肯定。
为什么这样说呢?过去,在财产不多的情况下,立不立遗嘱可能更多是个形式。如今,个体财富越来越多,如果生前没有作出妥善处理,身后很可能就会在亲人间引发纠纷。如果及早做出处理,无论是捐赠给社会机构,还是留给继承人,都能很好地体现个人的遗愿,做到合理合法分配。
当然,立不立遗嘱,也要根据不同群体做出不同安排。我认为,最需要立下遗嘱的群体主要有6类:一是家庭中有相当数量财产的,需及早做出安排;二是从事高危职业的;三是到了一定年龄,随时可能发生意外的;四是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比如夫妻双方是再婚的,孩子分别在不同家庭生活的,还有就是家中同一序列的继承人较多的情况下,早立遗嘱有助于防范纠纷;五是家庭关系不太和睦的,比如有的孩子不孝敬,老人能预见到身后可能会不得安宁的,有的甚至要提出把财产捐赠出去而不愿意留给孩子的,需要早做安排;六是有些人愿意捐遗体或是器官,但子女出于个人感情可能会不同意,为了不违背老人的个人愿望,需要立下遗嘱让合适的执行机构帮助完成遗愿。像以上这些情况的家庭,立了遗嘱后最好不要大张旗鼓地公开内容,因为这样可能会提前引爆一些矛盾,最好秘密进行,找专业律师,能公证的要尽量公证。
当然,一些氛围很和睦、关系又简单的家庭,立不立遗嘱就看个人意愿,迫切性不如前面所提到的这些群体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大家一定要合法地立下遗嘱,也就是说立遗嘱一定要具备法律认可的条件,否则,立了半天遗嘱,最终拿出来却不能得到法院认可,不能实现立嘱人生前的愿望,那就是相当可悲的事了。这决非危言耸听,因为来找我打遗嘱官司的案子中,有1/3的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有的是因为处分了非个人所能处分的财产,有的则是因为证明条件不足等种种原因。通常而言,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录音遗嘱、书面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是否有效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所以,如果可能的话,大家最好找正规机构和专业人士帮助立遗嘱,公证自己的遗愿,这样与人与己都好。(记者 叶晓楠整理)
真爱无绝期 我们的传统观念忌讳死、遗嘱等字词,年轻人更甚,总觉得死神缈茫,与己无关。可是,我已数次立过遗嘱。
现在想起,首立遗嘱是一时兴起,属口头遗嘱。那是上世纪90年代初,我在塞外武警部队服役,在大同矿区执勤时曾遭遇持枪歹徒,非常危险。因当时条件有限,防弹服一个中队仅配几副,战友情深,我常将防弹服谦让战友。武警官兵的特点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时刻上一线打头阵,故流血牺牲难以避免,但那时我比较潇洒,每次行动前,总对老乡战友叮嘱,若我不幸了,回家告诉我爹妈一声:儿子没给他们丢脸!至今想起依然动容。
2003年非典肆虐时,我在山西武警医院工作。我报名参加了首批非典突击队,意味着与非典患者打交道,与危险相伴,甚至与死神为伍。当时根据抗击非典指挥部的规定,突击队人员统一吃住行动,假若在工作中因交叉感染,将直接隔离,直至病愈,其中也意味着若未能治愈,则从此与家人永诀。意识到巨大的危险性,且当时妻女未在太原,担心“也许我告别,将不再回来;也许我长眠,再不能醒来”,就把微薄的工资本和存折收好,注明密码,与给父母、妻女的信,密封在一个大信封中,也把值钱和有纪念意义的物品收拢,统一放在柜子里。给父母的信中,我感谢父母的养育付出,遗憾忠孝不能两全,自豪自己没有辱没他们正直勤奋的磊落一生;致妻子信中,愧疚没有带给她幸福,尊重她的重新选择,希望有机会代我尽点孝心,好好抚养女儿;我给尚未懂事的女儿留言,唯祝愿女儿快乐健康,积极向上。这几封信,其实就是我的遗嘱。当然,最终无效。
人生坎坷,世事难料,我还会适时立遗嘱,表我的想法,抒我的愿心。遗嘱不仅是家产财富的分配,其中蕴含的,更可以是深沉博大的爱,遗嘱有时效,我爱绵绵,却永无绝期。
为妈妈喝彩 2010年1月的某一天,妈妈让我专程回家签署一份文件,这是自2000年爸爸去世后,妈妈在律师朋友的帮助下经过3次修改的遗嘱。
身为家中长女,妈妈郑重地指定我将来担任遗嘱执行人,并率先在这份遗嘱上签名、按手印。遗嘱在财产继承方面,除了我们姐妹3人,还包含了其他4位在妈妈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受遗赠人,将分别按照妈妈分配的比例获得。随后,妈妈便向所有相关人员公布了这份遗嘱。
一生从事新闻工作的妈妈在许多问题的处理上,体现出她的睿智和理性。尽管年事已高,但身体基本健康,精神依然矍铄,她对我们没有物质的要求,最大的愿望就是全家和睦。一份遗嘱,表明了妈妈对生命的态度,承载了对家人的责任,更包含了对亲友的关爱。公布家庭财产状况,告知家庭成员将会得到的遗产,就是要我们注重提升目前的生活质量,而不要顾忌太多,这是多么深厚的情感和母爱啊!在感激之余,尽可能多地陪伴她,给她更多的精神赡养,让妈妈的晚年幸福快乐,健康长寿,成为我们姐妹共同的责任和理念。同时,妈妈也更多地获得了亲友对她的爱戴和关怀,在她的生活词典中,没有寂寞,少了悲伤,多了亲情,添了乐趣。我们为妈妈高兴,为妈妈喝彩!
人的一生,必定要履行家庭和社会责任。妈妈的遗嘱对我的启发不在于是否要在财产分配上写下什么,而是清楚自己身后还有什么可以造福亲人,造福社会,特别是当有一天自己无法表达意愿的时候,一点儿资金、一处房产、一些物品、一份器官,或许就可以给亲友以慰藉,给灾区以捐赠,给病患以救助。我们要做的,就是在能够身体力行的时候,以遗嘱的形式确定下来,给身后一个交代,给生者一份希望。
立遗嘱捐器官 生老病死人人都要经历,这是自然规律。与其忌讳、怕说,不如坦然面对。早立遗嘱,让活着的人深刻地理解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这才是对逝者最大的尊重,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
作为五保老人,这么多年党和政府给予了各种帮助和关怀,我一直觉得无以为报。前些年在电视上看到,人可以通过捐献遗体帮助更多的人,我就想着与其死后烧成一堆灰,不如在自己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为这个社会做一点儿贡献。于是2005年我便立下遗嘱,自愿将自己的遗体和器官捐献给医学机构,还与红十字会签下了协议书。
别小看这一纸遗嘱,它还为我的生活带来了变化。3年前,农电所工作人员来村里检查线路时,在我家见到了我的遗嘱和“志愿捐献遗体(器官)荣誉证书”,立刻肃然起敬地称呼我“沈老”,说要向我学习,还特意为我更换了老化的线路,这么多年的电费也全都给免了。这些小细节都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捐献遗体的信念。
当然,起初村里人听说我写下捐献遗体和器官的遗嘱,有人觉得不吉利。可能是因为年轻时就有哮喘的毛病,又有坚持读书看报的习惯,所以我一向对生死能坦然对待。况且遗体和器官捐献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行为,我便常常向村里的其他老人宣传,渐渐地不少人加入了遗体捐献的队伍。我们村有个五保老人叫沈春发,他在6年前写好遗嘱,志愿死后捐献遗体,那时候他的身体还十分硬朗。前些日子他因病去世了,红十字会已按照他的生前遗愿,帮他完成了遗体捐献,还在大蜀山文化陵园刻下了他的名字。这件事触动更大了,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能正确看待立遗嘱这回事了。
在电视上、报纸上经常看到因为老人未立遗嘱而致使子女们伤了和气的事,因此对于那些有房子有财产的老人,我认为早立遗嘱更有必要,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下一代负责。老人从忌讳“死亡”到提早安排身后事,既能维护个人对于财产的处置权,又可以维护家庭乃至社会的稳定。(朱 磊 刘会春文 )
遗嘱是最低道德 立不立遗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我爸妈就我一个儿子,那还立什么遗嘱呢?他们都跟我说了,以后他们的财产肯定都会给我,没人跟我争。可能有的家庭不和睦,家里人跟仇人似的,孩子不孝顺,那老人应该立遗嘱,财产捐给慈善机构也好,捐给学校也好,那另当别论了。可我想大部分家庭还是和睦的居多,立遗嘱有必要吗?法律不是都规定好了继承顺序了吗?不用咱操心。
不过如果我以后有两个小孩,可就要想想了,财产给老大多一些,还是给老二多一些,还是平分?要是他们都孝顺,那就看谁的情况更差,就给谁多一些呗。不过,这都是好久以后的事情了,说不定我一个孩子也没有呢。现在有很多丁克家庭,不要孩子,我想立遗嘱就没有必要了吧?自己挣来的东西,或多或少,应该自己支配。
总感觉立遗嘱好像是有钱人该做的事儿,家大业大,钱多人多,必然要立遗嘱,不然过身之后,家里不就打仗了吗?经常看新闻,一些富豪,没立遗嘱死了,那热闹的,无数人都来争抢,个个有理,人人眼红,实在不好看。以后万一我成了富豪,那自然要立遗嘱,老婆孩子留多少,自己爸妈、对方爸妈留多少,管家留多少,佣人留多少,呵呵。其实真到了那个地步,应该有律师帮我策划,我现在想也没用。
遗嘱这东西,跟法律似的,是最低的道德水平,如果家里人都是你让我、我让你,和和气气,不让别人吃亏,凡事想着别人,那再大的家业、再多的人口,不立遗嘱,也不会乱成一团。所以说,遗嘱一出,说明这个家庭肯定有不稳定因素,肯定不是和睦家庭。所以,我希望我将来不要到了立遗嘱的地步。(记者 熊 建文)
分家即执行遗嘱 我们老家的老人都要安排身后事,没安排好结果几个小子打架打得全村都鸡飞狗跳,这事也常见。不过,一般孩子大了,老人老了,要先分家,先分一次,把房子、地、牲口、家里的物件、还有钱分一分,这就是分家嘛。你们管这个叫立遗嘱,我们管这个叫分家。多少代人都是分家分过来的。遗嘱是人过去之后再分家而已,分家是活着的时候把家里的东西分了。
10多年前,我们家分家,我大哥是老大,家里条件也好,没要房子,老爷子给了他两万块钱,我呢分到的是老祖屋,前年我在原地重盖了新房子。老爷子给老三在县城买了套三居室,他们老两口跟着住,我和老大每个月给两百块钱。村里一般都是这么分,一般到这个地步,老人已经没东西了可分了,就是我们伺候他们了,这没说的,以后我家也是这样。我有俩小子和一个闺女,以后,家里的奶牛给老大,钱给老二,房子嘛,谁养我就给谁。
有一年,有一人家分家不匀,结果两兄弟成天打架,都不能见面,老人也痛苦。你说这是何苦!不管老人是不是分配不匀,当子女的,就得孝顺老人,不能说分家你分少了,就不管老人了,那可不行。这样的人没人愿意跟他打交道。
所以这个分家太重要了,一定不能分早了,要是碰上孩子不孝顺,结果弄得老人没地方待,家庭也散了。但也不能分太晚,等自己老糊涂了,肯定分不好,一定得趁自己清醒的时候,看准孩子们的脾气,摸透他们的想法。(记者 熊 建文)
作者:叶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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