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顽童偷卖小伙伴家手机 店家15元“买”两部
2012年05月18日10:12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燕赵晚报
民警:店主如不及时归还,可能涉嫌违法
本报首席记者 谢鑫名
小明(化名)找小伙伴玩,趁对方不注意拿了别人家的两部手机,随后到手机店里卖了15元。小伙伴的家人发现手机丢失后,在手机店里发现了丢失的手机。民警到现场后妥善处理,将丢失的手机追回。
5月13日,胜利北街柳辛庄某小区11岁的小李邀一群小朋友到家里去玩。中午孩子们回了家。“屋里的手机呢,怎么没了?”不久,小李的爷爷老李回家后发现,家里的两部手机不见了。老李听说小李的朋友到过家里,便决定找孩子们的家人打听一下。在挨个询问的时候,10岁的小明露出了紧张的神情,但一口咬定没有拿老李的手机。
“如果是小孩子拿走了手机,可能会卖给手机销售店铺。”老李决定到附近的手机店找找。15日15时许,老李在菜市场附近的一家手机店里,发现了他丢失的手机。“你这手机是从哪收的?”老李问。店主显出慌乱的神情,与老李吵了起来。老李拨打了110。
桃园派出所北方警务站民警张警官和同事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张警官向店主讲了法律规定,店主如不及时归还可能就涉嫌违法。
店主王某终于道出了实情。据王某讲,13日曾有一个小朋友拿着两部手机找到店里,说要卖给他,最终王某给了那个小朋友15元。之后,王某主动将另一部手机也归还了老李。
老李向王某询问了卖手机的小朋友的情况。根据王某的描述,老李再次确定,拿走手机的是小明。但想到孩子只有10岁,老李决定不再去找小明。张警官对老李的决定给予了肯定,同时民警提醒家长,要教育孩子诚实,孩子犯一次错可以谅解,但一定要孩子知道自己行为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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