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检察机关严查涉农职务犯罪 保护农民利益
2012年05月19日15:22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5月19日消息(记者孙莹 晁向荣 胡晓辉)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伴随着中央“三农”资金的持续大量投入,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高发,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机补贴、征地拆迁补偿款为何没有足额发到农民手中?是谁从中暗箱操作?如何保障涉农惠民政策资金真正惠及广大农民?各级检察机关近年来严查此类犯罪。
按照农机购置补贴严密的流程,农民如果想选购农机具需要凭村级证明和身份证向乡镇农业站申请购机,经过审批公示后才能交差价款购买机具。原吉林省桦甸市农机推广站站长肖长华却利用职务便利在审核上开起了所谓的“绿灯”。
肖长华:我当时觉得这个事对我来说也挺容易的,审核最后集中在我一个人这,觉得给我钱了给他们开点绿灯也没什么。
经销商把一些没有购买农机具农户的身份证送给他审核成购机者,经销商以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生产企业购买农机具,以市场价卖出去,赚取中间的差价。肖长华收受农机经销商贿赂222万元,被判刑14年6个月。本以为可以蒙混过关的他面对检察机关的调查措手不及。
肖长华:挺意外的,当时找我的时候我以为是例行检查,每年都有检查,但是也可能观察我挺长时间了,非常迅速,让我觉得措手不及。
2008年以来,吉林省检察机关集中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亿多元,恢复和保护了上千亩土地。
吉林省反贪局副局长许柏峰:到目前共立案查办2100多人,占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30%以上,有效的遏制了涉农职务犯罪多发态势,保障国家涉农惠民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最新战果,今年2月22日至3月12日,吉林就查办农田水利工程、农村土地征用、泥草房改造、汽车下乡等八个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02人,五万元以上大案占70%以上。也许所有身处涉农惠民领域的工作人员都该以肖长华们的悔悟警醒自己。
作为农业大省,河南省农村人口占全省总人口数的70%以上,近年来,国家每年对河南的涉农资金达到700多亿元,如何确保农民权益不受损害,让涉农资金真正用之于民?为此,河南省检察机关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河南省伊川县城关镇周村是一个“城中村”有7000多人口。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规划、旧城拆迁改造、城区污水处理等大型建设项目相继实施,村里获得了数目不菲的征地拆迁补偿款。但由于农村财务管理混乱,村务不公开,原本属于村民的各类补偿资金管理不透明,群众不能及时足额领取,致使村民上访告状不断,村民梁会杰说,直到检察官调查才知道有人用他的名字冒领征地补偿款。
梁会杰:当时污水处理场没有占俺生产队的地,上回检察院通知我来大队核实的时候,我才见到知道那账上有我的名,但那款不是我领的,字也不是我签的。
河南省汝阳县检察院深入周村明察暗访,最终查实了包括周村7名村干部在内的8件11人的窝串大案,并将追缴的70多万元赃款全部退还并发放到群众手中。
汝阳县检察院检察官杨坤范:案件查处难度也很大,结案时我们光取证各类证据材料就上千份,形成案卷36册。
去年以来,河南全省共查办涉农贪污贿赂案件人员1352人,涉案金额2.3亿元,办案总数居全国前列,但河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查长张国臣分析,当前查办涉农惠民贪污贿赂案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张国臣:比如在法律适用上,村组干部哪些职责可以认定为从事公务,进而认定为贪污、挪用公款犯罪,实践中认识还不完全一致。另外,农村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全,加之有的人不愿出来作证,取证难度较大,影响了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检察机关表示,将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作用,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突出土地征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粮农补贴、农机具补贴等重点领域案件的查办;督促有关部门规范惠农资金管理督查制度、民生工程建设监督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严防暗箱操作,预防犯罪发生。
作者:孙莹 晁向荣 胡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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