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玛丽萨·亚历山大
美国一名女性与丈夫爆发争执,开了一枪,没有伤到人,却遭法院判处20年监禁,引发各界争议。
未伤人 妻子名为玛丽萨·亚历山大,31岁,住在佛罗里达州杰克逊维尔市,与丈夫里科·格雷分居。2010年8月1日,她以为格雷不在,返回家想拿走一些自己的衣物,却发现格雷在家。
两人爆发争吵。亚历山大说,她担心自己的安全,出门从汽车中拿出一支合法持有的手枪,返回家中。两人再次争吵,亚历山大朝墙壁开了一枪,子弹反弹,射入天花板,没有人受伤。
检方指控亚历山大持致命武器重度侵害他人。亚历山大在庭审时说,开枪出于自卫。格雷则说,他请求妻子放下枪,但她不听,转过脸开枪。检察官安杰拉·科里认定,亚历山大当时把枪对准丈夫和两个孩子,而且子弹如果反弹,可能伤及3人中任何一人。
亚历山大援引佛罗里达州俗称“站着不动”的法律为自己辩护,未获法院认可。这部法律规定,某人如果认定遭受威胁,可以不必逃跑而在原地自卫。然而,法院方面认定,亚历山大当时有机会跑出屋子,逃离丈夫,但她出门后却持枪返回。
如果亚历山大接受认罪协议,可能被判处3年监禁。但她拒绝,选择接受审理。
“硬规定” 陪审团合议12分钟,认定亚历山大罪名成立。今年5月11日,法官援引一部加州法律,判处亚历山大入狱20年。
这部俗称“10年—20年—终身监禁”的法律1999年生效,对持枪犯罪的刑期作出强制规定。按照这部法律,任何人犯重罪时如果掏枪,处以10年监禁;如果开枪,处以20年监禁;如果子弹伤人,刑罚为25年监禁直至终身监禁。
法官认定,亚历山犯重罪并且开枪,适用20年监禁。
判决当天,亚历山大的亲属向法官詹姆斯·丹尼尔求情,请求轻判,得到的回答是“我无能为力”。丹尼尔说:“这部法律没有赋予我自由裁量权,我无法按照被告人亲属和其他人的愿望行事。”
亚历山大的案件并非特例。佛罗里达州另一起案件中,奥维尔·李·沃拉德在住所内开枪,试图威吓女儿的男友,遭起诉。检方认定,沃拉德当时蓄意伤害对方,只不过没有打中。
与亚历山大一样,沃拉德拒绝签订认罪协议,继而因持枪严重侵害他人罪名被判入狱20年。
惹争议 美国各州中,大约三分之二有类似法律。批评者认为,这类法律强制规定刑期,使法官无法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对被告作出合理判决。
格雷格·纽伯恩是一个反强制刑期团体在佛罗里达州分支的主管。他说,在亚历山大案件中,“我们不认为她没有犯罪,不认为她不应受到某种形式的法律制裁”,但法官听取案件全部独特情况后,应有权作出适当的判决。
起草佛州“10年—20年—终身监禁”法的州议员维克托·克里斯特认为,如果亚历山大果真出于警告丈夫而开枪,不应受到这种判决。他说,这部法律的初衷是“打击那些持枪抢劫酒铺、拔枪威胁他人或犯罪时持枪伤人的暴徒”。
沃拉德案件中,法官唐纳德·雅各布森也表露对判决结果的无奈:“我想说,如果不是因为强制最低刑期,我会酌情考虑,作出其他判决。”(惠晓霜 新华社特稿) (来源:新华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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