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挟持女网友发生性关系 称帮助隐瞒卖淫
2012年05月21日1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具有硕士学历的29岁男子林某冒充警察,以帮助女网友隐瞒“卖淫”行为为名与其发生性关系并索要钱财。昨天记者获悉,林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海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1年某天,林某和妻子发生口角后心情不好,在QQ上化名“陈晨”找网友聊天,认识了21岁的女子姜某。2011年9月中旬,林某提出想和姜某发生性关系,愿意为此支付给姜某3000元钱。姜某表示同意后,二人约定在酒店见面。
当姜某刚走到酒店附近,林某拦住她。他随即掏出伪造的警官证,自称名叫“李国强”,是北京市某公安分局网监支队二级警司。“陈晨”已经因贩毒被自己抓获,需要姜某配合做笔录。
姜某被林某带到酒店房间后,林某装作录口供。简单询问了姜某的个人和父母情况之后,他告诉姜某,她和“陈晨”的聊天行为属于卖淫,要依法办理。但如果和他发生性关系,他可以帮姜某把卖淫的事情“抹平”。害怕的姜某被迫于9月和11月先后两次与林某发生性关系。林某还多次给姜某打电话,称自己为了给姜某抹平卖淫的事情给领导送礼花费了4000元,让姜某还钱。
起初姜某担心事情传出去,同时误认为林某真的是警察,没有选择报警。2012年3月,林某再次通过电话和QQ联系姜某,要姜某陪他并还1000元钱,忍无可忍的姜某报警后,民警在两人约定的酒店将林某抓获。(孙思娅 杨涵舒)
作者:孙思娅 杨涵舒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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