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5月21日消息(记者费磊)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铁道部昨天(20日)发布了《铁道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意见》称铁路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依法合规进入铁路领域”,并将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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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了铁路改革创新方向为确立“市场主体地位”,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切实转变铁道部职能,促进民营企业及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意见》称,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路线路、铁路渡轮等场站设施建设;鼓励民资参与铁路工程勘探设计、施工等招投标;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技术创新;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铁路非运输企业改制重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路产品认证、质量检验检测等相关技术服务活动;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路“走出去”项目。
意见要求,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对民间资本不单独设置附加条件。同时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铁路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从最近铁路系统种种动作来看,铁路改革大幕似乎正缓缓拉开。近日,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在与河南省省长郭庚茂会谈时表示,将通过项目股权置换,实现城际铁路由地方控股。而且,铁道部这次公布的这些创新方向与国家“新非公36条”细则相互对应,将会成为一个铁路改革指导性的文件。同时,有消息称,国务院即将为铁道部债券融资出台新的支持政策,允许其发债规模突破净资产40%的红线。
据了解,国务院最早于2005年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5年后,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该意见同样有36条,即为“新36条”。“新36条”主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通信和交通运输等领域。这一次铁道部发布的《铁道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可以说是落实国务院“新非公36条”的一个具体举措。
作者: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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