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资料图片。CFP供图
浙江省高院新闻发言人就吴英集资诈骗案重审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据新华社杭州5月21日电(记者裘立华)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唐学兵就吴英集资诈骗案重审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换律师系官方控制炒作?
答:是法律赋予被告人权利
记者:有媒体报道,在浙江高院重新审判吴英集资诈骗案期间,该案更换了一审、二审期间为吴英辩护的北京律师,改聘金华当地的律师,有人分析称换律师可能系官方意在控制炒作?
答:我院在向吴英代为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裁定书时,即告知吴英在重审期间仍有权委托辩护人。吴英本人经数天考虑后,书面向我院提出要求更换辩护律师,委托浙江百畅律师事务所的吴谦律师(女)担任其重审时的辩护人。在我院提讯时,吴英解释其更换律师的原因,系吴谦律师在本案侦查期间曾多次陪同北京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对具体案情比较熟悉,联系也更方便。吴英更换辩护律师不仅是出自本人意愿,也是在行使法律赋予被告人的辩护权,我院依法予以保障和尊重。
问:重审吴英没有开庭审理?
答:不需另组成合议庭审理
记者:浙江高院在重新审判吴英集资诈骗案时,没有采用开庭审理,也没有更换合议庭是否合法?
答:我院对吴英集资诈骗案的重审过程,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最高人民法院经对吴英集资诈骗案复核后在裁定书中确认:“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因此,吴英案发回重新审判,不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或审判程序违法的问题,而仅涉及量刑问题。依照相关司法解释,我院不需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开庭审理。被告人、辩护人可依法提供书面辩护意见,我院审理后可直接予以改判。
问:处置吴英资产存在违规?
答:被扣资产不足抵诈骗款
记者:有网民提出,传说当地公安机关处置吴英的资产存在违规问题,否则吴英被扣押的房产等资产说不定会足以抵偿3.8亿元的实际诈骗数额,这一说法是否存在相关的事实依据?
答:吴英案发时被扣押的所有资产,连法院未作犯罪认定的另外的欠债2亿多元,都不足以抵偿。更不用说,可抵偿其无法归还的3.8亿元集资诈骗款,有关传说没有事实依据。
吴英被扣押查封的资产主要有房子、汽车、珠宝、租用的店面房及仓库内的物资。具体情况为:
(1)房子。吴英在东阳购置的房子有89套(处),案发前均已全部抵押给王某、宋某、陈某、卢某等债权人,该部分用房产抵押的借款,亦未作集资诈骗认定。吴英在湖北荆门市购置的房子26套(处),该批房子也因涉及未作犯罪认定的民事债权纠纷而被查封。吴英在诸暨的一处房产,因未付清房款而没有获得产权。(2)珠宝。吴英向杭州一珠宝商购进1.2亿余元的珠宝用于送人、炫富或抵押借款,案发前仅支付货款2300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部分珠宝,目前仍扣押在案。(3)汽车。公安机关扣押各类汽车共41辆,资产处置组为防止汽车久置贬值,依照法定程序,委托拍卖机构拍卖了30辆,得款人民币391.95万元,其他包括法拉利轿车在内的11辆车,因票证不全无法拍卖,仍扣押在案。(4)租用的店面房及仓库内的物资。吴英租用的店面房及仓库涉及到20多名房东,需支付日均近1万元的租金。为减少债权人的损失,资产处置组对店内或仓库内的空调、废旧电视机、瓷砖等物资依法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共得款近200万元。(5)本色概念酒店。案发后,房东提出吴英违约,要求依合同无偿收回酒店。最终,处置小组根据相关拍卖法律法规,将酒店经营权以起拍价450万元协议转让给东阳百特概念酒店的沈某某,并由其一并抵付原拖欠的80余万元房租等欠费。
问:裁判文书没体现揭发情况?
答:揭发内容目前查实有三人
记者:有网民提出,吴英检举揭发的干部受贿犯罪,为何没在裁判文书中体现?
答:吴英交代了其向有关人员行贿的事实。目前查实的有三人,即原湖北荆门市政府秘书长李天贵(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原荆门市农行副行长周亮(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原农行丽水灯塔支行行长梁骅(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其他交代情况,目前均未查实。
作者:裘立华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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