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光称,早在去年5月被惠州纪委“双规”以前,自己就退还了全部60余万赃款,所以检方关于其案发后才退赃的指控不准确。
晶报讯(记者 吴欣) 原惠州市惠东县政协副主席、惠东县成人中专学校校长、惠东县技工学校校长陈伟川利用担任两学校校长的职务便利,在一年的时间里侵吞、骗取公款60余万。昨日,陈伟川因涉嫌贪污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面对检方的指控,今年50岁的陈伟光当庭表示认罪。
检方指控: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被告人陈伟川利用担任惠东县成人中专学校校长、惠东县技工学校校长职务之便,以虚开发票、冒领学生助学金、培训交通补助、生活补贴等手段,侵吞、骗取学校公款60.32万元,其中50万元借给惠东县信益担保公司5个月,共获取10万元利息的非法利益;另外,10.32 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被告人陈伟川已退出60.32万元赃款以及10万元非法所得。被告人陈伟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学校公款60.32万元,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身穿红色囚衣的陈伟光面对检方的指控表示认罪,但其辩称自己有“明显的自首情节”。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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