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拒绝还款 涉嫌诈骗被抓
2012年05月22日03:58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 手里有信用卡的市民要注意了,长期拖着不还款一不小心就可能成了信用卡诈骗。近日,市南公安抓获3名信用卡诈骗嫌疑人。这三人都是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后,经银行多次采取电话、信函、登门等方式进行催收,都拒绝归还欠款,其行为已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犯罪。
金某于2008年3月在某银行青岛市分行信用卡部申领了一张信用卡,截止到2012年4月11日共欠款人民币14000余元,其中本金10000元。期间,该行多次采取电话、信函、登门等方式进行催收,但是金某不是避而不见就是换掉电话。
5月15日,办案民警将金某在城阳一网吧抓获。金某交待,其办理了移民,而移民的手续需要挺长的一段时间,“我感觉马上要出国了,出了国国内的债务就找不到自己了,于是抱着侥幸心理索性不还信用卡欠款。”
焦某于2007年11月在某银行青岛市分行信用卡部申领了一张VISA信用卡,截止到2012年4月11日共欠款人民币30401.48元,其中本金22066.44元。期间,该行多次进行催收,均拒绝归还欠款。
经过民警的调查,焦某竟然是一名小老板,还在城阳做着生意。5月11日,办案民警随后赶到焦某经营的门头找到焦某。经审查,原来焦某贷款几十万在城阳买了一处房子,每个月除了要交房贷之外,还要交门头房的租金,而其每个月挣的钱不够这两项的支出,所以他也就一直没还信用卡欠款。
同样,赵某也于2007年8月在某银行青岛市分行信用卡部申领了一张VISA信用卡,截止到2012年4月12日共欠款人民币27000余元,其中本金15000元。民警调查发现,赵某已经流落街头很长时间了,他不去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根本没有还款能力。
据市南警方介绍,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表现行为之一就是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该罪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刘振兴 仪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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