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走神撞死俩研究生 被告人家属及公交公司已积极作出赔偿
法院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本报讯 (记者张彬) 北京化工大学的一对情侣研究生在横穿学校东门口的樱花东街时,被一辆校车撞倒身亡,其中一人曾是县里的高考状元。
今天上午,肇事司机韩某被朝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34岁的韩某原是公交集团双层客运分公司的一名员工,有8年驾驶公交车的经验。事发前一年,他开始为单位外包给服装学院的校车当司机。
2011年12月19日下午5时许,韩某驾驶大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朝阳区樱花东街中医药大学西门公交车站前,将由东向西步行横过马路的23岁的男学生小高和其24岁的女友小蔡撞倒,后二人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交通部门认定,大客车司机韩某承担事故全责。
据了解,小高和小蔡均是北京化工大学的研究生。小蔡的姐夫吴先生说,小蔡当年是县里的高考状元,学习、性格等各方面都很好,家人根本没料到她会突遭横祸。
韩某在受审时,称他以前经常经过事发路段,知道附近有两所高校,而且行人穿行马路的情况普遍,所以平时都很小心。事发当天,他也提前把车速减下来了,但可能是因为注意力都在旁道行驶的校车上,所以撞上两名学生前他一点儿也没察觉。
“由于我在公交公司一贯表现良好,没出过安全事故,单位才派我给外包的校车开车,没想到会出这种事。”庭上,韩某对给两个学生及家庭造成的伤害很后悔。
不过,韩某认为两个被撞身亡的研究生对于违反交通规则随意穿行马路存在的危险,事前也应该知道。
韩某的辩护律师则表示,对于这起惨剧的发生,韩某并没有主观故意。此外,出事路段行人随意穿行马路的情况很严重,交通设施设置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判处。
据悉,事发后,韩某家属以及他所在的公交公司已经赔偿死者家属,对方也谅解了韩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韩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