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马超 记者 袁玮)贼偷东西是想来钱快,可是这个贼花了不少“成本”非但没捞到钱财,还丢了电动车,最终被公安人员抓获,真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日前,徐汇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花征国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去年11月17日凌晨,花征国骑着电动车从上海南站附近的暂住地出发,沿龙吴路寻找作案目标。在看到一处大院时,他感觉“院子比较大,应该是有钱的单位”,于是停好电动车后翻过墙头,进入大楼4楼,在房间内窃得一个保险箱。出来后,他想把保险柜带走,却发现电动车不见了,找了一圈也不见踪影,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就在他盘算着如何打开保险柜时,却发现保险柜竟然自己开了。里面空空荡荡,只有4张纪念币和两个挂件。11月28日,在老家销赃未成的花征国又想回到上海再出手,不料刚到上海就被公安人员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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