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一伙儿无资质的人承包了北京市第六十七中学校舍加固工程,还未竣工就坍塌砸死了两名工人。今天上午10时30分,包工头、工地安全员、项目经理三人在海淀法院当庭受审。
据海淀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虽然这项工程的总包方是有资质的,但2011年6月至7月间又分包给了被告人陈军。而包工头陈军明知其负责的施工队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仍然承包了六十七中校舍加固工程12号楼工地的建筑劳务。他又安排徐大永担任该工地的安全员,而徐大永根本不具有安全员资质。
另一被告人解华玲作为该工程执行经理,明知该工程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仍安排夜间施工。且明知该工程施工队长长期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的情况,未予制止。
2011年7月7日,解华玲违规安排工地夜间施工。被告人陈军、徐大永未对施工部位采取加固、支撑、放坡等安全措施,违规安排工人施工,导致当日20时施工现场的基础挡土墙坍塌,造成两名施工工人死亡。
42岁的安徽包工头陈军说,他之所以承包到了这个工程,是因为他之前在他们那儿做了几个工程。“我们没有资质,都是挂靠,一般是有了工程随时挂靠。”他解释这次还没来得及挂靠。
法官问被告人徐大永:“安全员的职责是什么?”徐大永说:“不要抽烟、喝酒。”“就是这些职责呀?”法官不禁问他:“你有资质吗?”“没有。”
徐大永说:“我没有做过安全员,也不知道安全员应该做什么,事发当天我没有安排巡视,也不知道应该巡视什么。”
“那你为什么找没资质的人当安全员?”法官问项目经理解华玲。解华玲表示工人们都是分包方一起带来的。而包工头陈军解释称,徐大永在工地干过一些,应该懂得安全员怎么做。
建筑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建筑施工行业多以乡亲邻里为纽带,“就是打死也没有资质”,而通常的做法就是“挂靠”。有了工程就找个有资质的公司,临时挂靠上,当然要交给对方一些“管理费”。
三名被告人表示认罪,对死者家属当面道歉。法官宣布休庭,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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