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河津调查干部履历造假受处分反升任局长案
2012年05月23日18: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太原5月23日电(胡健)山西河津市干部薛新民为入党、升迁,11次填报不同的出生日期,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竟又升任住建局长。此事23日被媒体曝光后,山西省河津市成立由组织部、纪检委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介入此事。相关方面称,将尽快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据媒体报道,现年45岁的薛新民为了入党、升迁,伪造专科学籍档案,谎报本科学历;11次填报不同的出生日期。遭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不降反升,从乡镇党委书记升任河津市住建局局长。
对于年龄修改问题,薛新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是1967年出生,而户口上出生年份是1963年。因为怕年龄太大在工作中受影响,2002年,自己一时作出错误决定,将1963年改为1969年。
薛新民在2010年《关于几个问题的情况说明》中也承认其出生日期为“1967年9月20日”,他写道:“自己确实生于1967年9月,有我父母和姐姐及两个弟弟年龄为证。”
2010年1月14日,山西省纪委联合运城市纪委前往河津市调查发现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山西省纪委责令运城市纪委作出处理意见,运城市纪委对薛新民作出了“严重警告”的处分决定。
但令人惊讶的是,今年2月,河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河津市市长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任命薛新民为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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