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宣判现场 李荣信摄
公开宣判现场 李荣信摄
公开宣判现场 李荣信摄
5月23日上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对一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杜鹏、单磊、陆伟、杜小丹等17名毒贩分别被一审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刘永剑、闫化良成为徐州地区首例被执行死刑的毒贩。
在所有受审毒贩中,1988年出生的杜小丹是惟一一个在大学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由于大学毕业后没有正当职业,便想法和亲友贩卖毒品弄钱糊口。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6月中旬,被告人单垒与陆伟经预谋,单垒筹集资金2万元,陆伟到达四川省成都市,经杜小丹介绍在其租住处,认识被告人杜鹏并购得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50克。之后,陆伟连续多次从杜鹏处购买甲基苯丙胺2000余克从四川省成都市运输至徐州,单垒在他人的介绍下,在徐州将所购买的毒品全部出售获利。此外,陆伟还单独贩毒199.5克。同年7月20日,陆伟将从成都购买的毒品运往徐州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毒品被扣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杜鹏、单磊死刑,判处陆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均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被告人杜小丹等10余名涉案毒贩分别被判处十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另一案件中,罪犯刘永剑、闫化良则是一对狱友,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刑15年和11年,在同一个监狱里服刑相识。2007年二人先后刑满释放,刘永剑出狱后即开始贩卖毒品。2008年,闫化良联系到刘永剑,从成都市刘永剑处购买甲基苯丙胺1300余克,含甲基苯丙胺的麻古300余克,运回徐州销售给他人谋利。同年8月,闫化良又先后两次到成都,从他人处购买冰毒1400余克运回徐州销售。二罪犯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所犯罪行极其严重。
在当天的公开宣判后,徐州中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刘永剑、闫化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随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潘荣凯向媒体介绍说,近年来徐州地区涉毒犯罪案件呈逐年增加趋势,毒品犯罪的特点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贩毒者女性参与毒品犯罪增长较快,部分未成年人也已经参与;大部分毒品案件系共同犯罪,以亲情、朋友为纽带,呈现“家族化”犯罪趋势。同时,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购置和配备了枪支和管制刀具,社会危险性明显增加。为依法准确打击毒品犯罪,徐州将继续广泛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建立打击毒品犯罪社会联动工作机制,进行全面、持久的综合治理。(记者 朱志庚 拾冠之)
作者:朱志庚 拾冠之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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