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容委回应公厕内苍蝇不超两只 非强制标准但有据可依
本报北京讯 (记者谢绮珊)“北京公厕内苍蝇不超过两只。”近日,北京市容委出台《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其中关于“苍蝇不超过两只”这条规定民间争议最大。
昨天,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微博作出回应,贴出了我国国家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第3条关于我国城市公共厕所应符合的卫生标准值,显示此标准有据可依,其中关于苍蝇的数量也有少于5只的指标。
苍蝇量化标准便于监督检查
“北京公厕里的苍蝇,不能超过两只。一只太孤单,三只会打架,两只最合适,一对小夫妻,占一个厕所。”标准中最受人瞩目的莫过于关于“苍蝇不超过两只”的规定,网友纷纷出言调侃,有网友甚至提出“第3只起的苍蝇应办理暂住证”。
网友西平伊小凡表示,“受北京公厕苍蝇限养两只规定的影响,北京公厕苍蝇纷纷离开北京,赶赴津、冀、豫、鲁、东北以及其他农村的广阔天地去发展。”
对此,昨天,北京市容委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所列废弃物、苍蝇数量是指在公厕可视范围内的数量,有量化的标准便于监督检查。
臭味强度需人工现场嗅辨
新标准还对公厕内臭味等级进行规定,从“无味”到“强烈臭味”共分为6级。北京市容委表示,因现在民众对公厕的要求提高了,臭味是投诉的集中点之一,因此强调了对臭味的控制要求。
氨、硫化氢需要使用大气采样器采集样品,采用比色法测定,臭味强度则需要人工现场嗅辨,并进行等级划分。
这不是一种强制性标准
北京市容委环卫管理处处长谢国民表示,以苍蝇数量为卫生检查标准,北京并非“开先河”。
我国对于国家级卫生区、国家级卫生镇的评定标准中,基本都有对苍蝇数量上限的规定,有的还对蚊子数量上限有规定。同时,这不是一种强制性标准,检查方法是灵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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