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鲁北再曝多项违规行为 责任人被禁入市场10年
2012年05月24日10: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继5月12日因2011年财务信息方面存在问题被山东证监局发函责令改正之后,时隔多日,随着中国证监会的两份处罚书,ST鲁北往年更多的严重违规行为浮出水面,相关责任人也收到严厉罚单,最严重者被禁入市场10年。
ST鲁北昨天公告,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2012]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2012]3号《市场禁入决定书》。
据悉,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违法事实集中在2007年和2008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违法,主要表现为重大关联交易未予及时披露、应披露信息未披露或未如实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未予及时披露的事项主要发生在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之间。2007年度,鲁北化工与大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鲁北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共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65笔,其中借方发生额11亿元,贷方发生额l0.74亿元,期末借方余额765万元。
2008年度,鲁北化工与鲁北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共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300笔,其中借方发生额l1亿元,贷方发生额8.3亿元,期末借方余额2.8亿元。对于上述往来款项,鲁北化工均未按规定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07年和2008年中期报告中分别予以披露。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主要是合成氨资产停产事项和热电厂发电机关停事项。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分别对鲁北化工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财务部门负责人、监事、独董等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另外根据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认定时任鲁北化工董事长的冯久田、时任总经理的袁金量和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的吴玉瑞、时任董秘的田玉新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分别10年、5年和3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海证券报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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